8月7日,山西省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发回重审案件“三公开”情况。据悉,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导意见,全面实行发回重审案件一律依法“三公开”,发回重审案件不再是“雾里看花”,判决有啥问题,发回理由、依据是啥,要公开宣判,明明白白晒到纸上,接受监督。
2015年6月,省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发回重审案件三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中院、本院各审判部门执行,这在全国是首家。
据介绍,“三公开”就是全省高、中级法院对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要公开发回理由、依据、方式。
公开发回理由,就是要在裁定书中,着重说明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具体为什么不清、哪儿不清和证据怎么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要解释为什么违法、哪儿违法及怎么错误。公开发回依据,就是要对发回重审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全部列明,并阐明适用理由。公开发回方式,就是要对发回重审案件实行公开宣判、现场送达。
该意见实施2个多月,省法院公开发布相关情况。据省法院案管局局长龚景华介绍,目前“三公开”执行情况正常,当事人和社会反响较好,大概统计已有七八十件案件。
·山西朔州法院系统开展法警安保培训
·山西临汾政法系统强化“两个责任”显实效
·山西司法厅通报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山西交警开展“打非治违”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山西公安厅领导督导五台山环京安检站工作
·山西检察院推进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
·山西检察院推进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
·山西朔州交警治理占道经营 消除安全隐患
·山西高平公安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山西大同戒毒所多措并举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山西临汾政法委书记慰问因公牺牲交警亲属
·山西长治公安系统开展集中搜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