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厅再推12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

2015-08-10 15:52  来源:辽宁长安网

  在2014年出台4大类25项服务措施的基础上,8月6日,辽宁省公安厅再次推出包括进一步简化企业消防审批环节等在内的12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

  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服务经济发展常态化工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审批“绿色通道”,为全省519个重大项目提供“一对一”服务;全力服务口岸经济发展,建立了沈阳欧盟经济区外商服务站;加强警银协作,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获经济案件1276起,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成立了全国首支境外缉捕行动队,抓获境外逃犯31人。2015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常态化工作,推行“1+4+X”作战机制,深入开展命案、禁毒、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夏季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明显,成功侦破和处置了一批大要案和突发事件、事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的部署,省公安厅围绕“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基本要求,继2014年出台4大类25项服务举措之后,再次推出12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这是省公安厅立足于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中心任务,把公安工作的重心向全力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发展聚焦、聚力的务实动作和工作举措。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12项举措事关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等多个方面。

  在打击犯罪方面,建立健全警银合作机制,严厉打击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类经济犯罪;建立打击经济犯罪社会联动治理机制,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制咨询、信用征询,以及经济犯罪、管理漏洞和安全风险预警通报。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简化企业消防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检测三级临时资质(灭火器维修单位)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消防部门,提升消防行政审批效率;推行爆破作业单位异地考核上门服务;将特种行业中需要前置审批的旅馆业、典当业调整为后置审批;推行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海关、检疫、边检、海事四家联检单位使用同一系统受理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货物申报手续,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申报,最大限度地简化出入境手续办理流程。

  在便民利民方面,在省内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模式”,实现24小时出入境证件随来随取、港澳旅游签注随来随办;在交通管理上,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集中办理业务服务、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和为物流企业城市配送车辆提供便捷通行服务。

责任编辑:张林晞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