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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新规 划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红线

2015-08-09 13:25:5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山西出台新规划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红线

做到五个不得拒绝六类行为

  记者8月7日从山西省委政法委获悉,近日,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这一细则的正式出台,对领导干部违规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设置了“防火墙”和“隔离带”,将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据山西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是对中央颁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细化、具体化。

  一是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得向司法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公正办理,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得对依法处理中的案件以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其他明示、暗示等方式提出任何书面、口头意见。

  二是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的六类行为,司法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三种情形,以及各自应当承担的违纪违法相应后果,更便利了操作和问责。

  三是特别提出,司法人员如实记录、报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马岳君 王志堂)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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