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召开“业主自管小区”新型物业纠纷新闻通报会。该院民三庭庭长李东、民三庭审判员高晓岐参加了本次新闻通报会。会议由研究室负责人陶杰主持。首都政法综治网、该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实时网络直播。法制日报、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晚报、京郊日报、怀柔台等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通报会前,民三庭审判员高晓岐对一起业主委员会起诉业主物业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调解结案。
新闻发布会上,研究室负责人陶杰进行了主持发言,他首先对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对本次新闻通报会的背景做了基本介绍。民三庭庭长李东进行了主题发言,李庭长首先介绍了“业主自管小区”这种新型物业管理模式出现的成因,然后对“业主自管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对法院审理案件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详细阐述。李庭长指出,由于传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代为行使管理职责的现象在怀柔区呈现攀升趋势,由此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如业委会资质认定、业委会的服务质量低下等,使得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接着,民三庭法官高晓岐通报了该院审理“业主自管小区”新型物业纠纷的四个典型案例,并结合典型案例的庭审情况,详细介绍了“业委会资质能否被认定”、“业委会自治服务是否到位如何判断”以及“业委会更名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却跟不上”等方面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高法官还对业主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出了相关建议。
最后,与会记者们就传统物业与“业主自管小区”的联系和区别、业主委员会有无提供物业服务的资质以及业主如何保存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民三庭庭长李东和审判员高晓岐都一一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