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地方动态

福建龙海检察院封存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

2015-08-04 16:42:2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正义网 

  “多谢龙海检察院对我作出的犯罪行为进行封存,我才能够正常的工作。”近日,小明(化名)到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未检办公室对检察官哥哥感谢道。

  原来,小明是该市某中学的在校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院及时向该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发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后来小明努力学习,顺利被该市某派出所录用为协警。小明顺利上岗多亏了该院制定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获得同等就业机会。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刑事工作,该院制定《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使用条件与范围、封存的启动、操作要求、记录的保管查询、封存的效力及封存的解封等各方面都做了更加完善细致的规定。并在档案室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档案柜,做到专档专柜保管。

  同时,对于检察干警违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人员责任。并对犯罪记录封存的启动、查询单位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查询所得信息的使用是否在规定范围等进行监督。

  此外,加强与涉案的被害单位、个人以及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的沟通联系,详细介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和记录封存相关规定,强调保密义务,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单位、个人的支持配合。

  截至目前,该院依法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18份,为25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其中10人顺利就学、就业,充分彰显了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林志南)

[责任编辑:王静]
相关报道

·福建龙海检察院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
·福建龙海检察院积极查办预防"两违"领域犯罪
·福建龙海检察院微电影助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福建龙海检察院推进监所检察阳光检务工作
·福建龙海检察院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执法监督
·福建龙海检察院积极服务辖区项目建设

·福建龙海检察院积极服务辖区项目建设
·福建龙海检察院听取群众意见规范司法行为
·福建龙海检察院开展帮扶失足少年活动
·福建龙海检察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福建龙海检察院建分解问责机制深化检务公开
·福建龙海检察院贯彻“两个规定”防司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