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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惠安法院开展司法维军工作

2015-08-04 10:30:4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法官们不仅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法律书籍,还专门为我们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活动,为我们送上法律的‘粮食’,真的受益良多。”8月1日,又逢建军节,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法院的法官们再次深入驻惠部队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受到部队官兵们的热烈欢迎。

  面对驻惠部队这一特殊群体,惠安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努力维护军人军属权益。2000年3月30日,惠安县法院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正式成立,十几年来,该院积极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得到了驻惠部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被评为泉州市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为了确保审判质量与效率,惠安法院在维军合议庭成立之初就确定了由立案庭负责涉军案件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立案审查、转办分流等协调性工作,做到环环相扣,对涉军案件进行登记、建档、立册。

  部队官兵所驻扎营地离法院较远,维军合议庭如何更好地为驻惠官兵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此,惠安法院在部队设立“法律拥军服务站”,公开服务承诺、将“维军”合议庭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上墙公布,为军人军属来电来访提供了便捷。

  2014年5月,驻惠某部队一名陕西汉中籍战士的父亲在山西大同的煤矿工作时发生工伤,经多方索赔未果,心焦如焚。得知惠安法院设立了“法律拥军服务站”,该战士抱着一线希望,通过“服务站”上的电子信箱向“维军”合议庭求助。

  该院合议庭收到邮件后,立即指派业务精湛的法官详细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列出赔偿清单供其参考,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及时与山西大同当地法院沟通,最终促成其父与用人单位和解,顺利拿到赔偿款,也解决了该战士的后顾之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维军”电子信箱开通以来解答官兵法律咨询20多件,官兵们是这样赞誉的。

  涉军案件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妥善处理,直接影响军心士气,事关稳定大局。因而,“维军”合议庭成立之初就向社会公开承诺,凡涉及军人军属的各类案件,一律实行“三优先”,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

  惠安法院是这样承诺的,亦是这样践行的。

  驻惠某部队现役士官贺某与其妻罗某结婚近十年,因夫妻长期分居性格差异大,婆媳关系不和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等原因,长期纠纷不断,感情几乎破裂。部队领导在获悉此情况后,日前带领双方请求“维军”合议庭协助调解。

  该院“维军”合议庭优先受理了此案。在了解完这对夫妻的基本情况后,法官运用“自己人效应法”、“心理互换法”、“下台阶法”等调解方法,逐步转变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态度,协助双方就孩子的抚养及扶养费的承担、孩子的探视、共同房产的分割等方面达成调解方案。很快,贺某和罗某都平静了下来,双方达成了协议,平和分手。

  十六年来,惠安法院审结涉军案件304件,执结执行案件83件,调解撤诉率达60.33%,为军人军属减免缓交诉讼费121件,金额15万余元。

  铁肩担重任,热血护“长城”,即使光阴荏苒,惠安县法院的法官们也将继续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谱写一曲曲法律拥军之歌。(林扬阳 石艺娜 陈秀军)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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