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毒品犯罪审判实务,对全省刑事法官进行视频培训。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此次培训还首次邀请了全省检察、公安系统的相关干警到省法院主课堂或各地法院分课堂旁听了培训。全省共有近1500名法官参加培训,近400名检察官和警官听课,仅主课堂就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60名检察官和警官到场。
“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已经是刑事审判工作最突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广东高院刑一庭庭长林秀雄介绍道,“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证据情况也有其特殊性,但有些案件过分夸大了这种特殊性,放松了对证据的要求,毒品半成品、液态毒品不作含量鉴定,讯问过程未录音录像,毒品提取、扣押笔录记录不完整、不准确,过分依赖口供而忽视对指纹等客观证据的收集,导致案件质量出现问题。对于个别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的法律适用问题,实践中的理解也不一致。”
据了解,此次培训班,广东高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所有刑事法官和全体审委会委员系统专题学习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武汉会议纪要)内容,围绕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进行解读研习,切实提高法官们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授课老师既有省法院的资深法官,还有最高法院的审判专家。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深刑事法官对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了解,培训班还邀请了省公安厅禁毒局的刑侦能手专题讲解了毒品犯罪的侦查策略和证据收集固定等实践问题。
据介绍,为进一步统一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标准,提高打击力度和精准度,广东高院在年初召开了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在“6·26”期间公布了5个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接下来,我们还将编写一本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集、开展毒品犯罪量刑标准调研并出台指导意见、推动省公检法联合开展毒品犯罪证据标准调研。这几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说,“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刑事政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拟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要坚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和要求,决不能放松证明标准甚至‘带病’判处死刑。”
“毒品犯罪案件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难点问题。新刑诉法施行后,对案件侦查取证的要求更高,这次法院组织的培训对于毒品犯罪侦查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按照审判的要求努力提高侦查取证水平。”在珠海分课堂参加培训的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副局长高耀洪说。
“此次培训让我对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我今后的审查起诉工作将有很大帮助。”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助理检察员付书林告诉记者。
数据
据统计,广东法院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从2007年以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毒品案件一审收案数连续8年上升,年均增长率为18.25%。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462件,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也从2007年的8.68%上升至2014年的18.5%,差不多5个案件中就有一个是毒品案件。而毒品犯罪死刑案件数在2014年已占到全部死刑案件的38.68%。
收案数大幅增加的同时,广东法院加大了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广东就有857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案件质量亦保持在全国前列,七年来广东高院向最高法院报核的毒品犯罪死刑案件,总的核准率为97.02%,保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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