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院“弘扬诚信惩戒失信”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攀枝花市中院自2015年4月1日启动专项活动以来,通过采取集中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了震慑,38名企业、个人向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2349.42万元。
据了解,攀枝花市中院集中曝光失信企业、个人570名,司法拘留10人,开展集中兑付5次,向339名农民工、企业职工兑付工资581.2921万元。在活动中,该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用够强制执行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要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依法实施罚款、拘留,依法追究拒执罪等措施,促使其履行生效裁判,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陆萍 景文军 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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