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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启动执积案专项清理 案件需在6个月内执结

2015-08-03 15:50:2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湖北长安网 

7月31日从湖北省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共清理出积案50204件,其中涉民生案件4111件、金融债权案件1111件、立案一年以上未结案件44978件,执结案件18718件。

根据6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于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局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收到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函后,应当在七日内审查立案。接受委托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并函告委托法院。(杨康 梁学东 蔡蕾)

[责任编辑:周光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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