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在案件质效“安全系统”中,打上“问责”补丁,填补司法“疏漏”,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无瑕疵、高质量、能通得过人民群众检验的“铁案”、“精品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是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的二重归位。都匀市法院在权力和责任清单运行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权限,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法院内部管理去行政化。“手中的权力变大了,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这是市法院一位法官对该院责任制最直观的感受。另外,为加强案件质效管理,严守案件质量“第一生命线”,该市法院还建立法院内部人员插手、干预法官办案的登记、通报和记录“问责”机制,进一步防止案外因素干扰法官公正审理案件。
责权明晰、权责统一,在司法的理性世界,即使有权,也不可“任性”,为案件质效打上“问责”补丁,才能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迈进,实现让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根植于每个群众心中,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