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王丽萍通过随机分案系统拿到了上午要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案卷。此前,当事人不知道案件将由哪些法官审,法官也不知道要审什么案件。该院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力图从制度上杜绝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天津二中院院长姚奎彦收到的信访诉求中,绝大部分是“认为或怀疑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为解决这一难题,二中院自3月在速裁审判庭试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2015年5月推行至全部二审案件中,目前已经审理了近500起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90.5%,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投诉。
“两段式”是指将立案到宣判的案件审理流程划分为两个阶段,从立案到分案前为第一阶段,即分案前准备阶段,准备工作全部交由审判辅助人员完成,法官不再介入;分案后至宣判之前为第二阶段,即案件的审理阶段。“不间断”是指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分案、庭前准备会议、开庭审理、合议、宣判等不间断进行,让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无缝可钻”。
和王丽萍一起拿到案卷的还有本案审判长、民三庭庭长王庆娟和合议庭另一名成员赵丽芳法官,她们同时拿到的,还有书记员提供的分案前准备工作情况表,里面详细记录了当事人基本情况、一审基本事实、一审判决理由与结果、上诉请求与答辩理由、二审争议焦点等。合议庭法官分别阅卷后,开始召开庭前会议,经核实案件信息,确定庭审重点后,准备开庭。
9点半准时开庭。审判长向当事人介绍“两段式不间断”审理模式后,书记员用电脑向双方当事人展示随机即时分案记录。经过一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向当事人说明合议在专设的合议室内一次性连续进行。经过充分的合议,合议庭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成员随即回到法庭,由审判长主持当庭宣判。
从分案到宣判的整个过程不间断进行,法官无法与外界联系,审判权无处寻租、外部干扰也进不来。王庆娟说:“法院所作的裁判完全是基于事实和法律,当事人即使败诉,也不会再怀疑是对方找了人、法官收了好处。”
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合议庭无法当庭宣判,院庭长可要求合议庭说明理由并对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争议较大,或者意见虽然一致但没有充分把握的,逐级呈报院庭长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姚奎彦介绍,针对复杂案件无法当庭宣判的问题,通过与院庭长层级监督指导机制、专业咨询会议机制、审委会议决机制的对接,也能够实现对法官办案全方位、无盲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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