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公安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5项举措

2015-08-03 08:58  来源:人民公安报

  沈阳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5项举措

  存取款逛夜市,“警察叔叔”就在你身边

  民警要常驻大型夜市,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期由原来的15日缩短为5日,对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实行实名制侦办,对各类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依法制裁设置“霸王条款”行为……7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5项举措。

  严打欺行霸市黑恶人员

  沈阳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期由原来的15日缩短为5日,对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实行实名制侦办,并筛选有影响、危害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于涉及重点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成立专案专班,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案件。

  沈阳市公安局要求,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传销、非法集资以及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危害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依法制裁“霸王条款”

  沈阳市公安机关要求,对各类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审判组织,探索环保“三审合一”机制和法院协调合作机制。

  措施要求,及时受理、依法裁判涉及产品质量、流通服务、旅游消费等纠纷的案件,对容易形成热点的供暖供热、物业服务、汽车、旅游、通讯、网购团购、婴幼儿用品消费、文化产品消费与服务等领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要加大审判力度。依法制裁以利诱、误导等方式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保护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加强存取款守护和夜市巡逻

  沈阳市公安机关将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强化对重点企业周边、繁华商业街区高发案进行整治,加强对银行存取款人员的守护。

  对日均人流量较大的夜间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借鉴大型活动安保的工作模式,实行“警务前移”,组织巡逻警力常驻市场,结合防控职能开展巡查巡视,全力确保夜间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绝对安全。(谭彦叙 吴丽霜)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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