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

2015-07-31 09:46  来源:青海长安网

  7月21日至26日,由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小民任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张正任副组长的调研组一行5人,赴吉林、山东就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改革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也是省委对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吉林、山东作为全国10个试点省份之一,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中早谋划、早起步、早推动,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基础。此次赴两省开展学习考察,其目的就是学习两省先进的经验举措,为青海省加快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考察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与两省检察院、司法厅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两省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改革的工作介绍,重点了解两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情况,特别是围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中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从中得到了启发,获益匪浅,为青海省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青海省将在两省调研基础上,尽快建立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担负起改革试点工作重任,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改革做好准备,为努力打造独具青海特色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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