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办案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开展“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专项活动效果好
2015年3月20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有权不得任性。他希望全体干警增强敬畏意识、政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敬畏法律、敬畏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为此,洛阳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专项活动,包含典型案件大讨论、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六项具体内容。截至目前,该院已组织开展案件大讨论活动两次,评查庭审活动57次、评查案件2469件、评查裁判文书6928份,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等得到进一步转变。
转变一:六项措施促案件审判规范
活动中,洛阳市中级法院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先后出台六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典型案件大讨论,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讨、讲评,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案例,解决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对超过法定审限、长期未结的案件进行摸排、评查、清理,找准案件在立案、审理等环节存在的超审限问题,解决审限管理不严、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裁判文书评查,以自查、互查的方式,依照最高法和省高院相关规定,对2014年以来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出“十大瑕疵文书”和“十大精品文书”并予以通报。
庭审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庭审礼仪、纪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解决庭审不规范问题。
卷宗评查,以自查、抽查等方式,对卷宗的制作、装订进行评查,评选出“十大优秀卷宗”。
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申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办案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全面评查,评出“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瑕疵案件”。
转变二:先进引领促思想作风转变
5月12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以“厚德尚善、务实为民”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洛阳市爱岗敬业模范获得者,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郏文慧讲述了自己20年来坚守民事审判一线,兢兢业业、忠诚为民的事迹。现场一名干警感叹道:“听了文慧同志的发言,内心受到很大的触动,今后要积极学习她敬业和坚守的精神,公正严谨,敬业奉献,在审判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采取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用先进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先进典型引路,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警;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采取法律大讲堂、岗位练兵等,提升业务技能;院长为全体干警上党课,党组成员分别为分管部门干警上党课,为每名干警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语》、《医之心》等学习书籍,强化理论学习。
5月28日,该院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后,曲海滨要求: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主题做好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联系实际,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做到“四个问一问”,开展“六查六看”,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坚持统筹兼顾,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结合起来,与中院党组确定的“严格管理、规范司法”年度工作主题结合起来,与完成好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转变三:院长带头促行动与效率转变
6月17日上午9时30分,曲海滨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并当庭宣判。驻洛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洛阳市中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闻记者,高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旁听了这次庭审。该院政务微博“@洛阳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微博直播。
庭审结束后,河南省人大代表陈朝福对庭审给予肯定,他认为庭审准备充分,合议庭仪容仪表良好,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法院院长审理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从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到现在洛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审理行政案件,可以看出全省法院对社会焦点问题、重点案件、社会民生的重视。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这个案件对解决农民工工伤争议、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作为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洛阳市中级法院,建成34个新型合议庭。合议庭是基本的办案单位,独立负责案件的开庭、审理、裁判,院长、庭长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不再签发除法律规定外的法律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法院院长通过开庭审理案件,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审判一线,更加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有利于指导审判工作,同时也能以身作则,发挥自身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审判工作,保障公平正义。“开庭审理案件是本职工作,作为院长,就应该比普通法官有更大担当、承担更多责任。从根本上说,我们就是一名法官。”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说。今后,洛阳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开庭成为“新常态”。
转变四:回应关切促司法公信力提升
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中,洛阳市中级法院把规范司法行为视为“生命线”,在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文明司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等参与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5年起,该院确定了新闻发布“双月”例会制度,基层法院每年举行新闻发布例会不少于两次。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法院工作、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大案件,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
5月14日上午,12位全国人大代表莅临洛阳视察法院工作。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宜阳县法院立案登记和诉调对接工作,在洛阳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见证了一起执行案件的远程视频指挥。杨绍华代表认为,洛阳两级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总体工作思维层次高,工作落实快,担当意识强,充分展示了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郎松涛 石笑飞 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