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地方动态> 云南

云南监狱破解短刑期罪犯改造难题

2015-07-30 17:06:5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云南监狱精细化管理破解短刑期罪犯改造难题

刑期短教育改造质量不减

  “在看守所时,自己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而在这里,我的身份就是罪犯。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女朋友,也对不起培养自己的学校。我必须承认这一现实,好好反思自己。”在云南省五华监狱服刑的刘庆这样说。五华监狱副监狱长杨文权表示,通过监狱的管理、教育、改造,大部分服刑人员都能像刘庆这样深刻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并积极、主动接受改造。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效果,得益于监狱不断加大短刑期罪犯改造力度。

  刘庆,犯罪前是昆明市一家宽带公司销售员。2014年9月,他应朋友邀约,在昆明五华区参与策划一起聚众斗殴案件,造成被害人手轻伤。后刘庆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6月2日,刘庆到五华监狱服刑,目前剩余刑期还有9个月。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张久东告诉记者,2012年3月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随后,监狱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此举意味着原来在看守所负责执行的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罪犯,要统一由监狱负责执行刑罚。这类罪犯因其刑期较短,又被习惯称为短刑期罪犯。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在一份关于短刑期罪犯教育改造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短刑期罪犯与长刑期罪犯相比存在优越感,部分罪犯心理上还未完成角色转变就已经可以出狱;身份意识差,难以深刻认识到其自身犯罪行为带来的危害。短刑期罪犯基本没有减刑的机会,混刑度日思想较重,改造积极性不强。部分短刑期罪犯从入监集训监区直接转入出监监区,刑罚体验不深刻。

  李斌是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管区副管区长,他告诉记者,在入监集训的3个月中,未成年短刑期罪犯大都能适应改造,跟其他罪犯区别不大;但在后期改造上,对犯罪行为认识的深刻程度、社会危害性就不一样了,由于刑期短,一般没有减刑机会,所以他们对常规考核不重视,减刑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我们的做法是,对这部分罪犯开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对罪犯实行分级处遇,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励短刑期罪犯改造的主动性”。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科科长缪呈勇说。

  “短刑期罪犯在服刑期间很难学到扎实的职业技能,出狱后就业竞争力低,因其刑罚体验不强烈,在无法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很容易重操旧业走上再犯罪道路。因此,我们十分重视短期刑罪犯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推介工作,搭建就业平台,拓宽短刑期罪犯的就业渠道。”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监狱长倪丽宏说。

  据介绍,从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修改后至今,云南监狱系统进一步深化监狱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积极探索和创新对短刑期罪犯的教育改造方式,并于2015年4月1日印发并实施了《云南监狱短刑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根据工作规定,对短刑期罪犯的教育改造注重分类管理教育、相对集中管理、从严管理和从严考核,各监狱重点开展入监教育、思想教育、劳动技能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和出监教育等工作。”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兰波说。

  “短刑期罪犯入监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课时不少于90课时,入监教育率须达到100%;入监教育应以认罪悔罪、行为规范养成、法律道德意识的培养为主要内容,强化身份意识,使其认罪服法并写出悔过书;入监集训期满,由入监监区组织考核小组对短刑期罪犯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提交监狱进行考核。出监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90课时以上。各监狱还对短刑期罪犯开展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前途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模拟社会实训指导,进行心理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帮助短刑期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回归社会。”张久东说。

  “全省各监狱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短刑期罪犯的教育改造计划,及时分析、研究和掌握短刑期罪犯教育改造的一般规律,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教育改造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兰波说。(刘百军)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

·辽宁运用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天津公安召开警民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陕西公安厅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北京怀柔检察院及时回应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安徽淮南:四个转变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天津高院:办好代表建议 推进法院工作

·天津高院:办好代表建议 推进法院工作
·北京高院:建议创设诉讼监护人制度
·贵州省检察院征求代表委员及律师意见建议
·四川法院:司法建议提升银行协助执行效率
·新疆:向人大、政法系统代表征求意见建议
·公安部召开部机关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