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自我革命,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13年8月,上海市三级法院已有206名书记员通过助理审判员考试,完成预备法官培训。按照计划,他们本该在2012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然而司法改革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轨迹。
改革方案规定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法官助理。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助理审判员可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享有同等审判权,而法官助理则是司法辅助人员。
面对这样的落差,有些同志一时产生了思想波动。员额制改革如何不让年轻人“就地卧倒”?如何解开一些同志心头的疙瘩?如何让司法人员有更体面的薪酬和待遇?……围绕这些问题,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在探索更科学制度设计的同时,展开了一场思想总动员。
谈话千余人次解开心结
2015年4月,上海市4家先行试点法院率先完成首批法官入额。首批入额法官531人,其中审判员确认入额404人,助审员遴选入额127人。
得知自己没有进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名单时,牟鹏的心里有些失落。2012年7月,牟鹏研究生毕业后在闵行区法院执行局工作3年,刚刚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他由于表现出色被调到政治部。行政岗位锻炼了他的组织能力,但也让他在审判实务经验方面有了“短板”,没有通过遴选委员会的面试。
结果出来以后,闵行区法院领导对首批没有入额的同志进行了“一对一”不过夜的思想工作,牟鹏很快便放下了思想包袱。牟鹏释然地对记者说:“只是第一次入额考试没有通过,以后还有机会。”现在,牟鹏已经调到知识产权审判庭协助办案,为参加下次入额遴选积累审判经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郭伟清说:“我们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贯穿于改革始终。”
据介绍,改革试点以来,上海市法院召开有关司法改革座谈会、答疑会、培训会等70余次,4家先行试点法院领导在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工作中与干警累计谈话1000余人次。经过当面解释答疑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首批未能入额同志心头的疙瘩渐渐解开。
郭伟清说:“未能入额感到失落是人之常情。但作为法律人这点共识还是要有的,否则怎么推进改革。我做政治工作时经常跟大家讲,要看到大局,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大家都表示支持和理解。我由衷地对这些同志表示敬意,他们为改革做出了很多牺牲。”
2015年30岁的蒋骅在徐汇区法院刑庭做了5年书记员。原本按计划可以晋升为助理审判员的她,现在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近日,记者在徐汇区法院第10法庭见到了蒋骅。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现场,身为法官助理的蒋骅与书记员对面而坐,她的工作职责包括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当事人、起草裁判文书等。庭审结束后,她又主持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庭前调解。
司法改革让蒋骅步入法官行列的时间晚了几年,但她并不感到失落。蒋骅说:“这样的安排或许更适合我,如果让我直接从书记员做法官,有些担心不能独当一面,法官助理的岗位能让我得到更多锻炼。我们期盼更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能够参与司法改革,我感到很荣幸。”
精细测算留下入额机会
打好这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不仅需要思想动员,还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畅通司法人员晋升渠道。根据上海市司改方案,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33%、52%、15%的比例。改革如何不让年轻人“就地卧倒”,备受社会关注。
在上海市4家先行试点法院,已经有相当比例的助审员入额,但首批入额法官只占员额的27.6%。郭伟清说,入额遴选扩大到全市后,这个比例还将进一步低至26%左右,比员额标准低7%。首批入额法官员额没有用足,给首批未入额的法官留下后续的入额机会,也给现有尚未符合资格年限的助理审判员和未来的法官助理晋升留下空间。
郭伟清说,上海法院通过精细测算,按这个比例,下一批入额压力不会比首批更大,这就给其他人留有希望。改革实际上激励了年轻人对未来有盼头,觉得自己的前景是非常通畅的。
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介绍说,年轻同志学历高,是法院将来的核心力量。如果不能及时入员额,会造成骨干力量削弱,导致人心不稳。他们在制度设计上让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也让暂时未能入额的年轻人看到希望。“改革推行以来,全院没有一个人辞职”。
记者在闵行区法院采访时了解到,一些二线和综合部门的同志因为工作需要,自愿放弃入额,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比如该院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按照资历和水平都符合入额条件,但是他们主动放弃了首批入额。
对已经入额的法官来说,上升的空间同样畅通清晰。上海法院目前已建立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的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与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四级法官逐级向上到三级高级法官为按期晋升,三级高级法官逐级向上到一级高级法官为择优选升。等级晋升与行政职级脱钩,突破法官晋升职级职数的“天花板”,走专业化管理之路。
薪酬不是留人唯一因素
在司法改革进程中“稳定军心”,除了思想动员和畅通晋升渠道,稳定的职业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因素。2015年4月23日,上海市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入额法官的薪酬调整水平,暂时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
记者在上海市高院采访时了解到,上海法院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方案,将法官薪酬标准与法官等级挂钩,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方案。
“入额法官薪酬高于公务员43%,这只是一个整体数字比例,具体如何落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郭伟清说。他表示,现在法官收入根据行政级别来定,将来去行政化,工资与法官等级挂钩;43%的增长幅度要对号到每一个法官的等级,不同等级薪酬待遇也不同。这些都需要有一个很细化的方案来完成,落实难度很大,需要组织、人社部门等各方面协调配合。
黄祥青说:“法官应该有必要的物质保障和体面的生活方式。因为法官承担的职责具有极端重要性。法官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价值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司法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要有人力资源、物质条件的保障。此外,社会对于法官的素质、修养和操守有更高要求,培养这样一批有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人,需要支付一定的培养成本。”
在黄祥青看来,提高法官薪酬待遇是必要的,但并不能把提高薪酬作为留人,特别是留住年轻法官的主要方式。他认为,利益并不一定是幸福指数直接关联因素,很多人选择做法官前对收入是有基本预期的,并不是以追求物质条件为最高满足。
黄祥青说,成就感跟审判管理有很大关系,只有真正实现公正、有效率的裁判,才能让法官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这就需要改进法院管理手段,花大气力营造法官的成就感和职业尊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