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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规范司法行为 确保办案公正

2015-07-28 18:33:3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福建省南平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根据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党组部署,结合南平市实际,全面规划、有序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初,南平市检察院结合部署工作重点,对全市公诉部门司法行为规范问题进行调研,制定了四项工作重点,并对具体要求、任务进度进行了细化;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全市两级院共组织52次集中学习;加强对司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化,2015年以来通过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沟通,对相关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走访了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向上述机关相关机构发出征求意见表18份,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回函18份。同时,将做好不起诉案件文书说理规范工作作为2015年检务公开重点,针对公诉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规范。

  2015年1月至5月,全市公诉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1111件,追诉漏罪14件19人,漏犯66人,提出量刑建议855人次,法院采纳量刑建议833人次,所有追诉漏罪漏犯的案件起诉后,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公诉工作达到六个更加规范的目标,即审查案件更加规范高效,出席法庭更加规范到位,诉讼监督更加规范有力,接待群众更加规范文明,听取意见更加规范全面,制作文书更加规范准确。

  邵武检察院:四道防线促进司法规范

  近年来,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构筑从信息公开、案件评查、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人大代表监督这四个方面构筑安全防线,提高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

  一是拓宽案件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开促进规范司法。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监督检查和通报机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对群众质疑开展释法说理,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通过检察门户的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依法及时公开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保障人民群众对公诉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以质效促进规范司法。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梳理评查发现问题,提出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措施。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和对公诉业务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三是落实辩护权保障机制,以诉讼抗辩促进规范司法。设立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为律师申请会见、提出意见、告知事项、外地律师临时申请阅卷提供便利。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对公诉部门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或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对方,实现相互监督与相互促进。

  四是密切与人大代表工作联系,以监督促进规范司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参与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诉工作的满意度。

  延平区检察院:三项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程序审查,要求干警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不仅注重对案件实体的审查,还应着力加强对侦查机关办案程序的审查,着重审查侦查机关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合法性;细化办案流程规范,对办案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进行细化,把好案件进口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暂不予受理,对瑕疵证据要求侦查机关进行补强,无法补强的予以排除。

  二是规范办案制度。建立退查案件通报机制,将退回补充侦查情况、侦查机关补查情况及不起诉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通报,对退查的案件建立退查说理机制;完善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对需要进行请示汇报的案件的种类和汇报流程进行详细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全科人员专门开会研究。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内规范和加强案件管理、加大个案的督查力度,对外积极走访并听取公安机关、法院、律师的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规范办案纪律。规范职业纪律,确保办案过程合法公正,严防在公诉环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干警言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坚决予以遏制,杜绝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端正司法作风。

  顺昌县检察院:规范司法是“评出来”的

  “你的案件询问被害人没有询问通知书,必须扣分。归档卷宗里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有的有签批表,有的没有,必须统一。”这是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才库的检察官谢汉春与公诉科检察官一次面对面“挑刺”。像这样面对面的坦诚错误和不足,在顺昌县检察院还有很多。每季度,公诉部门就主动邀请其他科室的业务骨干对其所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目前已评查的案件占当年所办案件数量的13%以上。

  近年来,该院把提高公诉人办案能力作为年度重点督促落实的十六项工作之一,出台了《公诉人员出庭纪律》,编制了《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不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院内检务督察、检委会委员参与听庭评议,走访相关机关征求意见,通过不断的评比和对照,不断练好公诉人规范执法的“内功”。

  “规范司法行为,就是要把看似完美的办案挑出刺儿来,把问题一个个找出来,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一项一项盯紧盯实,这样才能取得好效果。”检察官黄丽萍说。一个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的优秀团队,主动找外界给自己挑刺儿会不会有压力呢?分管公诉部门的黄旭华副检察长笑答:“不会,对于一个追求卓越的公诉队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永远在路上。”

  浦城县检察院:“三个坚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理念教育。通过学习先进典型,要求全体干警联系公诉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将感动、震撼的情感转化为认同、践行的理念。加强公诉职业行为规范教育。通过集中授课强化青年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引导青年干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住底线。

  二是坚持纠错导向。从容易忽视的细节入手,查找出干警在出庭公诉时易存在的仪表、着装不够整洁大方、庭审辩论准备不充分、对律师存有傲慢心理等问题;通过院内自查的方式,查找出反映干警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的司法办案细节问题,将存在问题编写成《公诉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时刻提醒检察干警在司法过程中易产生的司法行为不当、程序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抓青年中层干部规范司法的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参加省市院教育培训,提高职业素养,积极引导青年干警撰写调研、研究课题,多出成果。引进外部监督,自2014年以来,该科共开展4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村两委、律师、公安机关等人员参与,听取意见26条。

  建瓯市检察院:五项做法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细化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切实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抓牢、抓实。

  二是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和查找公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和落实。

  三是开展“四查四看”全面查摆问题。认真排查以往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执法的问题隐患和办案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执法办案的整体流程入手,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梳理,总结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

  四是集中整改落实对各阶段的预期目标、整改方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科室负责人负责抓、全科干警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五是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查制度。对无罪判决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法院判决书认定事实、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案件以及不起诉的案件,实行质量监督检查小组先行检查,再接受院督察组在检务督察中进行随机督察。(高忠惠)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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