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河南省洛阳市检察机关召开业务工作讲评会,讲评和剖析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会的洛阳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了对比,并从中查不足、找问题、换思路、谋发展。洛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年出席会议。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院机关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刑事检察、诉讼监督等检察工作。全市共立贪污贿赂案件85件107人,在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等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组织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170次,受教育人数12500余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惩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在下半年工作中要找准差距,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努力减少社会治安隐患;要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完善司法程序、标准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洛阳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目标的实现。
记者从讲评会上了解到,近日,在最高检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中,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驻省第四监狱检察室、洛宁县检察院驻洛宁县看守所检察室、栾川县检察院驻栾川县看守所检察室都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5年,全市14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有7个被评为国家一级或一级达标,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创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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