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的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凤凰花开正红。大街小巷,到处沐浴着祥和、安宁的阳光。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南部省份首个“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海沧区获得了多项国家级荣誉。
荣誉的取得,离不开海沧全体普法人的辛勤汗水和默默付出。
5年来,海沧区普法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他们的思路、创新和经验,结出法治的累累硕果,为“美丽厦门·活力海沧”建设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环境。
突破传统模式 构建“大普法”联动格局
歌声、笑声、掌声,声声悦耳。在海沧阿罗海城市广场,“法制夜市”第四站——海发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法制文艺宣传队的表演者将普法元素充分融入表演,自编自导自演了普法快板和法治小品等节目,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近年来,由海沧区司法局倾力打造的“法制夜市”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干部群众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法制夜市”选择晚上7:00-9:00这一市民户外活动最频繁的时段,开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最应景的宣传内容,为群众打造8小时外的贴心服务,让市民群众在工作之余学法、在休闲之时求法、在互动之中懂法,使法治宣传工作真正走进群众、贴近民生、深入民心。
活力海沧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六五”普法以来,海沧坚持以“多主体”、“多领域”统揽法治工作,积极探索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广法治文化。一方面举全区之合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触角延伸,将法治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形成“法治海沧”建设的有力保障。
2012年11月29日,海沧区向全区46个单位主要领导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成为当时全市下发责任状单位最多的行政区。责任状的下发,标志着海沧“大普法”格局正式形成。
搭建“立体普法”网络。充分发挥一线普法讲师、全区普法联络员作用,并组建“法律顾问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普法讲师团”“综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志愿者”“法治文艺宣传队”“普法青年志愿服务队”等多支普法宣传队伍,形成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力量,为“大普法”格局提供多元化力量保障。
完善“联动普法”模式。依托 “法制夜市”、机关法治讲堂、“法律早班车”等拳头品牌,初步形成了“司法局搭台,多部门唱戏”的联动普法模式,有效推动全区各单位共同参与,联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丰富“多元普法”形式。编写《以案说法》系列丛书,拍摄《法治海沧》宣传短片和画册,启用“法治海沧”标识,开通“法治海沧”普法微官网和微信平台,推出“法治海沧”门户网站,开辟“法律服务e超市”等,形成了“法治海沧”系列宣传套餐,展示“法治海沧”创建成果,持之以恒地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全民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打造法治政府 增强城市治理水平
依法治区离不开公民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也离不开依法行政顶层设计城市治理水平的优化。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把法治工作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并细化分解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绩效评估等考评体系中。
2013年,区人大作出《关于推进“法治海沧”建设的决议》。2015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海沧建设的决定》。据了解,这是全省人大系统中,首次以“决定”的形式就“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作出的决定。
2012年以来,海沧区政府接连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做出的必经程序。
通过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及廉洁性评估,作为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前风险评估及实施后情况评价工作的补充;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各街道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区、街道、村(社区)、组四级普法队伍建设,有效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区财政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与海沧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全面普法和依法治区同步进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正不断提升。海沧区各级各单位紧扣中心,以学法为基础、用法为导向,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有效化解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活动奠定基础。
“法律六进”筑牢法治基石
在海沧一户外电子显示屏上,小主人公“海海”通过普法吉祥物“普普”和“法法”正向青少年讲述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普普”和“法法”是2013年海沧区司法局自主设计的全区青少年普法宣传的“代言人”,携各种普法宣传品、普法书籍,和广大青少年“亲切交流”。
海沧区司法局局长孔幸安告诉记者,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除了推出普法吉祥物外,还开办“法治第二课堂”、举办模拟法庭、开辟全省首个海洋文化特色法治教育基地等,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和学生家长的好评。
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在海沧,法治无处不在。
通过“六五”普法,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大大提升。海沧区每年定期组织全区法律知识考试,并充分利用“法治海沧”门户网站和手机微网站进行考试。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了“以考试促学习,以学习促普法,以普法促服务”的良好学习环境和工作氛围。近年来,海沧区还开办“机关法治讲堂”,并通过短信、彩漫平台,经常性向全区干部发送普法短信,目前累计已发送近253100条次。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海沧区司法局多管齐下,与厦门电视台联合录制“普法视点”专题片,针对全区台商台企的劳动人事、法务人员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办了全区企业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企业涵盖国有、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同时,深入企业举办展出法治宣传展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法治宣传书籍,促进辖区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试点“法治家园”建设。通过以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的形式,有效整合社区居民和各类法律服务团队的力量,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探索新途径 完善涉台法律服务
作为设立最早、面积最大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在“法治海沧”创建大背景下,海沧整合全区力量,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大打“对台”品牌,在涉台司法、涉台商贸和涉台民生等领域提供了多角度、多层次的高效法律服务。
2012年6月15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挂牌成立。这是大陆第一个专门的涉台派出法庭,被誉为解决涉台案件的“专科医院”。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涉台案件效率。做好涉台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厦台经贸合作。为完善审判工作,海沧法院还聘请了10名台胞担任陪审员。
海沧区检察院出台全市首个《关于办理涉台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涉台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法规后盾。2014年6月,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厦门市一审涉台案件,并在全市各区建立了6个涉台检察联络点。
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审判庭助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再发力,区政府也首次聘任台籍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海沧区司法局打造了化解涉台矛盾纠纷三大平台,即“台资医院调解工作室、新阳社企联合调委会、海沧区涉台涉企调解中心”,以程序灵活、快速、简便、经济的人民调解方式为台胞台企解决各类民间纠纷。其他单位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花、通力协作、各执所长:海沧区地税局成立台资小微企业税收宣传站,区工商局开设海沧区台胞经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专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为台胞撑起民生服务“保护伞”。
“六五”普法以来,海沧区普法人还抓好重点时期,抓好重点事件,加强涉台法律法规宣传。
拓展新形式 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区
近期,海沧区司法局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全区第二批16个村(社区)和海沧农场聘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至此,全区全面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下一步,海沧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评考核,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由“有”到“优”、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发展,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近年来,区司法局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征地拆迁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共计办理征地拆迁公证1370件。
多措并举完善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如今,除了镇(街)之外,还在海沧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援工作点,在区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在海警三支队设立拥军法律服务站,在区侨联设立涉侨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实现援助网络全覆盖,现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4件,胜诉率达90%以上,实现当事人零投诉。
法援中心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法律咨询、申请援助、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落地式”服务。
在全市首推“政府购买社会专职社工服务”,与厦门市曙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引入专职社工协助开展行为矫正等服务。目前建立了四家“曙光安置帮教基地”。
不断完善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现全区共有各类调委会75个。近年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3043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036件,成功率99.8%,未因征地拆迁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行政调解案件中,区人社局劳动争议总立案数1690件,审结数1597件,调撤案件958件,调撤率达60%。海沧工商分局近五年来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1785起,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3.2万元。司法调解案件中,区法院、区检察院共调解案件15167件。
加强联动联调机制建设,全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建立消费维权纠纷“维调对接”、非警务“警民联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
这一切,无不说明着海沧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海沧”建设,努力为群众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区而奋斗。
完善村民自治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015年3月份,海沧区东孚镇洪塘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称号。
长期以来,洪塘村以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坚持开展与农村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村里还组建了一支由社区法官、村两委、企业主和村民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村组、企业义务讲解法律知识,举办法治讲座。
扎实的普法工作,促进了洪塘村村内民主管理制度的健全,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运转,凡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两委会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村务、财务两公开得到很好的落实和坚持。针对该村发生的各种典型违法、违反村规民约的案例,洪塘村还通过当事人、小组参与处理的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从而使村民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步形成,村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在海沧,像洪塘村这样依托普法工作加强村(社区)自治的做法还很多,几乎各个村(社区)都制定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制度,定期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保证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从而促进基层社会的稳定,推动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截至目前,厦门市海沧区已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区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92%。
5年来,普法工作犹如春风化雨,持续不断地将法律知识播撒在海沧的土地上,同时也将“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种子根植在广大群众的心田。(江海苹 苏小芳 周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