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鲁两省检察机关联手
跨省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7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获悉,通过对两名山东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异地委托帮教,豫鲁两省检察机关共同开启了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跨省异地协作工作。
日前,在河南、山东两省三级检察机关参加的交接仪式上,河南省宝丰县检察院和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签订了委托帮教协议。
异地协作源于2015年3月宝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抢劫案。当时,两名山东籍未成年人时某、董某千里迢迢到宝丰会网友,不想几天时间花光了身上所带的钱,几个少年脑子一热实施了抢劫。归案后,办案人员发现,时某、董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平时表现良好、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检察机关同时发现,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家住外省,一个即将参加中招考试,一个是单亲家庭中的主要劳动成员,如果要求他们定期到案发地宝丰接受相关讯问、帮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适宜。鉴于此,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两省检察机关决定联手开展跨省异地帮教。
随即,宝丰县检察院依法对两个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选择在两名未成年人中招考试结束后进行异地帮教。异地帮教期间,将以山东检察机关为主、河南办案检察机关为辅,通过微信或QQ等形式开展适时帮教。(谢建晓 刘立新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