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的两个办案民警,分别收到了该局下发的“黄牌警告”。这是该局实施执法质量“铁案工程”以来第一次下发“黄牌警告”。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完善的执法办案工作体系,有效整改突出执法问题,石狮市公安局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以“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执法质量“铁案工程”。该局专门制定了“红、黄牌”执法预警机制,对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考评通报、编发《执法质量“亮剑台”通报》和《刑事执法质量分析专报》以及下发《执法问题预警通知书》(即“黄牌警告”)和《内部执法过错意见书》(即“红牌警告”)等办法,来兑现执法责任奖惩。
该局在每月案件质量考评中,将案件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纳入“黄牌警告”的适用范围,一年内被“黄牌”警告一次的,给予打招呼处理,两次的给予谈话处理,三次以上的(包含三次)给予告诫处理。此次两个办案民警被“黄牌,就是因为在当月案件质量考评中案件被考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