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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中院规范执法行为 推动阳光司法

2015-07-23 08:45:4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为积极适应司法新常态,规范执法行为,留存实时记录,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司法警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为法警现场执勤工作带来了“信息化+”的契机,为阳光司法打开了一扇公开透明的“窗户”,有力地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助推和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新发展。

  明确使用程序

  为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营口中院专门召开会议,就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程序规范、资料保存、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法警在执行看管、押解、协助执行及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时,必须佩带并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公正、准确地记录现场情况,实现执法进程“全覆盖”的无缝对接。由法警支队专人负责下载数据并妥善保存,所有影像资料均带有时间码,防止修改或删除记录,保证拍摄资料客观、公正、权威,为事后监督提供有效的可视证据,为规范、高效执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强化技能培训

  为执法夯实“技术+”基础

  营口中院技术处就执法记录仪的技术性能、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了专门培训,并为记录信息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每一名法警在现场执法时及时、熟练地操作使用,有效增强科技强警、阳光执法的信心,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在办案中的监督和取证效能,提升法院干警良好形象和工作效率,促进执法信息采集标准化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最终让阳光照进法院工作的每一个角落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日常管理

  为执法提供“监督+”保障

  法警支队由专人对执法记录仪逐人逐台实行登记、编号管理,一事一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备案存档。通过定期督导、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发现违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违规违法执行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增强执法威慑力,促使每一名法警都严格自我约束,杜绝随意、蛮横执法,有力地推进了规范、文明的工作作风,实现了信息化促进执法文明化的倍增效益。

  坚持队伍建设

  为法院刷新“形象+”面貌

  小仪器具有大意义,执法记录仪如实记录法警在执勤接待、安全保卫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能及时回放整个执法过程的细节,提供客观的“实况转播”,进一步强化了法警队伍建设,实现了法警执法过程的高清晰和全透明,不断促进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持续刷新法院工作良好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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