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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集美:司法为民 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2015-07-22 16:47:5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迈着依法治区的步伐,围绕“人文集美”发展战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吹响了普法的集结号。

  走进机关学校、走进企业社区、走进田间地头……经过全区领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全面抓好法制宣传,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法治集美建设,“六五”普法自2011年至2015年在集美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集美区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全省平安先行县(市、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厦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先进集体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仲夏傍晚,凉风习习。走进“厦门·集美法治文化苑”,这里占地面积2.82万平方米,是迄今为止全省最大的法治文化公园。不少市民带着孩子在这里散散步、读一读法治故事、古今中外的法治格言,感受“法”的魅力。自文化苑投入使用以来,每天都吸引了不少周边居民前来,不仅寓教于乐,还改善了城市环境、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2014年,集美区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这六项重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让利益相关者能够发表意见,确保基层意见被充分尊重,也规范了政府权力,让重大项目从生成到完成都有一个严格的保障。

  2014年,集美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成立“打开心墙”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组,将心理矫正引入社矫工作,探索未成年犯“规范行为、教育感化、心理矫治和生活帮扶”四位一体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2015年6月8日,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周某在工地建房时,不慎被水泥搅拌机皮带弄伤,导致左手两节指头被切。而包工头不愿继续支付医疗费用。这是集美区人社局在关口设立劳动仲裁庭协调点之后,有关劳务纠纷的第一个案件。灌口司法所主动介入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结束了劳务纠纷。

  ……

  这些镜头,从不同侧面生动反映了集美区“六五”普法工作的点点滴滴。

  集美是嘉庚故里、人文底蕴深厚。自2011年“六五”普法正式启动以来,集美区紧紧围绕“人文彰显,创新发展,生态优美,幸福和谐的美丽厦门示范区”发展战略,在推动“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法治集美”建设亮点频现,同时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重点

  “法律六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法律进校园:曾营小学自主编写了普法教材;集大诚毅学院建立省级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法律进企业:在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设立全市首个涉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法律进军营:成立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驻73136、73118部队工作室

  “为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我们已经把法制学习作为一种内在需要。”在集美区的政府机关中,不少公务员已逐渐体会到学法的好处,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

  在集美,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已然形成制度。除了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之外,集美区还针对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主题讲座60多场次,采取网上答题与书面答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普法考试15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能力。

  开展模拟法庭、寻找running man等活动,是集美区司法局落实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一个举措,旨在让更多法律专业的同学有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为未来的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近年来,集美区在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可谓是有声有色。曾营小学自主编写了普法教材;集美新源小学不仅开设校园普法长廊,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建立省级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每年,各学校还会举办法制教育课、法制主题班会、法制夏令营、法制教育小节目等普法宣传活动。多样的普法形式,使青少年普法活动深入人心。

  集美区台企众多,近年来,集美分别在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设立全市首个涉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市首家法治创建示范基地,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园地”。与此同时,还设立了创业人才法律服务站,出台《关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建立企业“家访制度”、“危困企业司法服务站”等,促法律进企业稳步实施。

  在“六五”普法期间,集美区依法治区办还将“法律六进”延伸进军营,成立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驻73136、73118部队工作室,还为部队官兵购买法律书籍,开设法律课程,提供法律咨询,推动军地双方法治建设,实现法律拥军、法治护军。

  在街(镇)、社区(村)办公楼旁边,在公园、广场上,一大批法治文化宣传栏、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等“固定型”、“流动型”、“网络型”、“媒体型”、“品牌型”的普法载体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集美区司法局局长王在军告诉记者,利用这些普法载体,通过贴近百姓实际又通俗易懂的普法形式,充分展现“人文集美、法治集美”,把传播法律知识与提升城市综合文化品位相结合,塑造了一个新的城市亮点。”

  司法为民

  努力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集美法院实现了全市首例无形资产网络司法拍卖,相比传统的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更加公开透明。

  集美法院还在全省首创刑事案件分类听审模式,组建监督、律师、师生、媒体等四类听审团。

  集美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各项检务公开任务,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共向社会公众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法律文书67份。

  为进一步畅通司法公开渠道,集美出台《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加大对执行过程的公开。

  2014年,集美法院实现了全市首例无形资产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出被执行人所有的某公司1745612股的股权,成交价755万元,这也创下了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价额的最高记录。相比传统的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更加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集美区法院还开展“春风送法助企”、“盛夏金融清理”、“金秋重拳惩赖”、“暖冬扶危护贫”、“四季执行”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实现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立厦门市首家涉诉青少年心理调适中心,并对接国家级“心灵绿洲”项目,升级为全区涉诉青少年心理调适中心,开展涉诉青少年心理调适工作,促进涉诉青少年健康成长与转化,避免重新犯罪。

  为了进一步实现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集美法院还在全省首创刑事案件分类听审模式,组建监督、律师、师生、媒体等四类听审团,对庭审规范、案件处理集体评议并提出意见,旨在提高司法公开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法官与群众互动交流,吸纳社会公众的合理认知,传播法律思维和法制观念,有利于加强服判息诉和引领舆论导向,树立司法权威。

  集美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各项检务公开任务,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要平台,全面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共向社会公众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法律文书67份,以公开促规范。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灌口检察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在集美大学、后溪镇、厦门金龙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检务工作联系点,在诚毅学院设立校园阳光工作室,形成全区“二室、三点”、“点面结合”的分布结构。

  “六五”普法以来,集美区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阳光司法,守住司法公正底线,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创造出一批全省、全市的典范,努力为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整合资源

  开展贴近民生的法律服务

  集美区已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9个,完善“集美区台商法律咨询中心”、“集美区综合涉台法律服务中心”等涉台纠纷调解平台建设。

  法律服务窗口业务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窗口标准化服务。

  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处安排公证员登门调查取证,对不便前来办证的当事人,约定在周末加班办证。

  针对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集美区司法局不断整合资源,探索创新,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当前,集美区已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9个,完善“集美区台商法律咨询中心”、“集美区综合涉台法律服务中心”等涉台纠纷调解平台建设,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创新医患纠纷联调联处机制,将全国首创的“无讼医疗区”转型升级为“五位一体”调解网络,获评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司法品牌。

  与此同时,集美区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机制,极大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快速发展。劳动部门积极加强97家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截至2014年底,先后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件3043件,涉案金额1.5亿元。

  深入推进警民联调,在各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合调解室。组织审判、交通、司法、保险等部门共同出台《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集美区还不断推陈出新,深入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所有镇(街)、村(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成率100%,确保区、镇(街)、村(居)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衔接。

  提升社矫安帮质量。集美区建成了全市最大的社区矫正中心,占地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区司法局系全市首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正式达成合作关系,将心理矫正引入集美区社区矫正工作中。

  开展贴近民生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窗口业务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窗口标准化服务,压缩审批时限。

  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处安排公证员登门调查取证,对不便前来办证的当事人,约定在周末加班办证,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

  开展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的援助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截至目前,共办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人以上)115件,涉及农民工2261人。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77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1830.04万元。

  开展围绕中心的公证服务。公证处积极为集美新城区及轨道一号线涉集美段、后溪枢纽段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证据保全类公证;积极参与集美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了招标投标的现场监督类公证211场,出具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类公证书220份,工程招投标所涉及的金额近65亿元人民币,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扎实服务于政府的重点、中心工程的工作,共办结各类公证业务达1660件,接待来访、义务咨询达1200多人次。

  创新方式

  多样化法治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依托“法治集美”普法网站,对普法信息及时更新。

  推行 微博、微信建设,开通全省法院首个“掌上微法庭”、推出“集检法宣在线”、正式启动“法治集美”微信公众平台。

  运用普法类手机应用客户端“法治集美”APP、手机短信通知平台、“法治集美”手机报,发送法律知识信息。

  坚持“咨询发布、政务公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沟通联系、服务社会,围绕“1+2+3”工作模式,开通法治集美微博、微信与法治集美手机客户端,打造“集检法宣在线”、“掌上微法庭”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实现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全覆盖。

  “1”即依托区“法治集美”普法网站,设置栏目16个,对普法信息及时更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放大、效果叠加的法治宣传效应。

  “2”即推行“两微”(微博、微信)建设,开通全省法院首个“掌上微法庭”、推出“集检法宣在线”、正式启动“法治集美”微信公众平台,自开通以来,累计发送各类法制图片135张,法制类广播59期,法制类视频节目11期,发布信息58期,订阅用户数已达2000多人;开设腾讯官方微博,开展以“基层专家型法官张庆东”等主题的微博直播活动,着力打造集美司法行政“微博集团军”,粉丝量接近3000人,发挥法律宣传、诉讼服务、法律咨询、信息查询等普法功能,打造新媒体舆论宣传阵地。

  “3”即运用普法类手机应用客户端“法治集美”App、手机短信通知平台、“法治集美”手机报,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按照“一月一主题”思路,现已发送法律知识信息200多条,受众群体达60万人。

  五年来,集美区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编印《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与法同行》《虎娃学法记》《校园犯罪警示教育案例集》《小城镇大调解》以及法治微电影优秀作品集等,发行量达15万多册,有力地推进了普法宣教工作的开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随着集美依法治区进程的深入推进,它更将成为一种强大动力,助力集美向着更美好、更文明、更法治的未来大步迈进!

  数字

  区级“法治镇(街)”达100%

  全面开展“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突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全区62个村(居)已有省级“民主法治村(居)”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居)”36个。区级“民主法治村(居)”达到100%。

  全区6个镇(街)已有3个获评市级首批“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走在全市前列,区级“法治镇(街)”达到100%。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平安家庭”示范镇(街)6个、示范村(居)60个,覆盖率100%;“平安家庭”示范户63336户,覆盖率95%。(江海苹)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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