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保障了,多亏镇里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做工作呀!”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56岁的陈亚荣激动地说。这起赡养纠纷的成功解决,是该区司法局推行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原来,56岁的陈亚荣体弱多病,而且无任何经济收入,其唯一的儿子因前些年与他产生矛盾后拒不赡养老人,陈亚荣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无奈向镇法律援助所求助。在了解案情后,白沙镇法律援助联络所依法为陈亚荣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指派律师志愿者承办该案。志愿者多次上门,摆事实,讲道理,向陈亚荣的儿子讲透法理、情理。这名年轻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将每月定期付给老人生活费,并负责父亲今后全部的医药费用,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近年来,涵江区坚持把法律援助纳入民心工程之一,不断规范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5年上半年,该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4件,其中刑事辩护援助案件43件,民事援助案件251件;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近500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涵江区建立了街道(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员制度,目前全区12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委全部设立联络员。同时,区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也都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该区还建立起由律师、社工、司法所干部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30人,全面引导需要帮助的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形成了以区司法局为主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所和村居联络员为基础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为基层群众和困难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吴美琳 吴兆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