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第十届“2014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日前揭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以及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等两个项目榜上有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对此表示祝贺,称赞检察机关“两个榜上有名,十分不易”。
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成于2014年,总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由法治教育展厅、法治长廊、模拟法庭、感化中心、心理咨询室五个部分组成,即“五位一体”模式。基地运用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结合未成年人兴趣特点,以生动活泼的互动式教学,触动着每一名前来参观的未成年人的心灵。基地自建成以来,已经向辖区内的望湖小学、包河苑小学、安徽建工技师学校等多所中小学数百名师生开放,并计划将在未来一年内,让全区的中小学生轮流参观学习一次。此外,在2014年的评选中,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模式”也成功入选为第九届“2013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2014年8月,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在安徽省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建立起“七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颍东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妇联、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在区团委下设未成年人观护站,并以街道、镇等为依托,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同时还选聘了41名社会观护工作者。为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的后顾之忧,颍东区检察院在四家爱心企业设立观护基地,免费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技术培训,并为他们将来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实现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社会帮教的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此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评委投票的方式进行。在24个候选事件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占据了4席。此前,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和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上述两个入选事件,还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的首批品牌项目。(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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