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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推广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2015-07-22 10:31:3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7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部署全省法院学习推广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近年来,信阳法院继承发扬鄂豫皖革命老区双拥优良传统,坚持“四用”工作法,即用情倾注、用心谋划、用智创新、用力借势,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7月10日,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在信阳新县召开,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参加会议。周强把信阳法院涉军维权的做法称为“信阳模式”,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这是继“汤阴经验”之后,最高法院在全国确立的我省又一涉军维权新品牌。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信阳模式”的鲜明特征是真正履行了“为军人维权就是为祖国维权”的责任担当,践行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重承诺,实现了“维护军地团结、军民融合”的根本工作目标,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河南省高院党组部署,全省法院要学习推广信阳模式,结合当地涉军维权工作实际,逐步健全完善以下工作机制:

专门审判运行机制。河南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力量,成立专门的审判庭、合议庭,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处理涉军案件。各级法院要在立案信访大厅专设“涉军维权案件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的来信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处理,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广泛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军人军属最近的地方。

军地协同互动机制。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军区、人武部门和军事法院,不断完善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形成涉军维权整体合力。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军人比例,增选更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现役和退役军人担任人民陪审员。

扩大涉军维权服务对象。以往,涉军维权服务对象局限于军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今后,要将涉军维权工作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尽可能不让军人为家庭涉法事务分心。同时,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军烈属、烈士后代等均纳入涉军维权服务范围,增强涉军维权工作辐射力。

督办跟踪回访机制。对军事法院批转的案件,要逐件登记在册,逐级督办。特别是对涉及国防利益和军队建设的案件,解放军人大代表关注或反映的案件,军队领导批示的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涉军案件,军事单位、军人军属反映强烈的案件,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协调当地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建议。

此外,还要建立依法维权利益平衡机制、立体化平台保护机制、优先救助救济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等。(谢建晓 王国武)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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