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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法援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15-07-22 09:50:4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接地气 惠民生 促和谐

  海口法援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海南省海口市司法局局长淡利锋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法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低收入人群全覆盖;以惠民服务为指引,重点提高服务质量;以维权促稳为目标,主动化解敏感纠纷。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推进组织网络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截至2015年5月,海口市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67件,为58700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92亿多元。

  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法援范围

  1997年4月22日,海口市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全国最早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10个城市之一。2002年8月7日,各区设立副科级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各区司法局。

  “2005年以来,海口市连续6年将法律援助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事项,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1年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增加经费预算,为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淡利锋说,2014年,市区两级法律援助经费达680万元,比2005年增长了353%。

  淡利锋表示,2001年,海口市颁布《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使海口成为全国最早出台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的城市之一。2009年,为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其中明确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8年至今,海口市法律援助的最低标准从人均每月工资最低260元逐步放宽至1270元,门槛降低幅度达到388%,实现低收入人群全覆盖。同时,海口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由11项逐步增加到现在的26项,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使援助对象比例扩大了136%。在此基础上,截至2015年5月,海口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67件,为58700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92亿多元;“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和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5.1万多件。

  据悉,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司法部第二、三、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法律援助质量与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司法部、全国残联“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数十项荣誉。

  构建法援“半小时服务圈”

  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永春对记者说,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该市紧紧围绕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构建了“一中心、一站、一点、一员”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格局,即以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为中心,在镇街和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联络点、设立联络员。

  张永春表示,到了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工会、妇联、残联、公安、信访、劳动、驻军部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以及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173个,在社区、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404个,形成了市、区、镇、村“四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格局。通过建立与维稳、信访、劳动、人民调解、公安、检察院、法院、新闻媒体“八个对接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据统计,2014年,海口市4个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9件,同比增长15.8%,占全市案件总量的63%,比2013年提高6.4个百分点,充分利用工作站、联络点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运用调解模式,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案件质量是法援工作生命线

  “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海口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克忠说。为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海口市着力强力打造法律援助优质服务窗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深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律师同行评估”工作机制,受到省、市等主管领导的充分肯定。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强力打造法律援助优质服务窗口,对“12348”服务热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法律咨询网络化管理。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受援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制”等服务措施。并借助海口市法律援助门户网站,实行网上受理案件、在线解答法律咨询,进一步将便民化建设延伸到新的领域。

  张永春表示,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深入办案第一线等方式,对指派的案件进行常态化监督,制作案件质量监督档案,全面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流程,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2015年,正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律师同行评估”工作,让资深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评查,促使承办人员更加重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案件质量。

  同时,海口还建立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劳动争议、未成年人犯罪等热点案件,专门邀请法学教授、资深律师定期对律师等办案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从案件办理方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推行律师集体研究制度;对于一般刑事案件,要求执业满三年的律师承办,同一案件不同阶段原则上由同一律师办理,由市级公检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要求执业满五年的律师主办,进一步保证案件质量。(邢东伟)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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