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5年,是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发展进步的十年,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机制不断完善、成效日益显现的十年。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春华秋实。
奋进的号角继续吹响,十年的辉煌化作鼓荡的春风蓄势待发!十年来,执法的亲和力,办案的公信力在提升,办案质量在提高。十年来,肩负法律监督重任,福建省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谱写了福建省检察事业新篇章。
服务大局有法治思维
某企业一高管案发,办案干警到企业查账,警车在厂区看不到的地方停下,干警下车徒步前行;查完账目,账簿如数归还;对证人技术人员的取证在下班后进行。
警车不进厂区,不轻易冻结账户,不随意中断生产过程。一个个细节,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办案人员的大局观、执法观、业绩观。
这些观念,能深深地植入干警的内心,外化为干警办案中的自觉行动,其实并不是一夕之功,一念而成。“服务大局”是10年来福建省检察工作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从200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时,省检察院及时制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的意见》。到2014年,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观大势,谋全局,转观念,建机制,改作风,讲究办案方式,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4年,省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试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行动计划,制定了《关于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把服务发展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服务大局要有法治思维和全局视野,我相信检察机关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一定会大有作为,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定将迈上新台阶。”谈及对《关于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的看法时,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如是说。
强化监督有过硬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怎样建设适应依法治国要求的过硬检察队伍?省检察院给出了答案:监督“一把手”,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实行四项谈心谈话制度。2014年11月27日,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福建样本,引起了中政委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组的关注:“请检察机关提供制度性工作经验。”
“我在福建履职,谁以我的名义找各位办私事,都不要理睬。我有言在先,诚请大家一起来监督。”2014年8月,在省检察院举行的一个培训班上,何泽中检察长向参加培训的全省各级院检察长表明自己的态度。
2014年5月,省检察院出台《加强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监督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第一份以检察长为监督对象而专门制定的文件。《暂行规定》对检察长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进行细化监督,明确10项监督措施和3种责任追究情形。随着《暂行规定》的执行,在福建省,各级院检察长接受监督形成一种自觉和习惯。
过硬的队伍为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提供有力保障。从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3件19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4件436人,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查办厅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16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100人。突出查办了原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正厅级)受贿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董事长舒展(正厅级)受贿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陈文广(正厅级)受贿案;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施维雄(副厅级)受贿案;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时小雨(副厅级)受贿案;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副厅级)郭跃进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改革创新有检察活力
10年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勇立潮头、高点定位、克难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超越。
南靖县田螺坑景区的土楼错落参差苍翠间,游客如织,对满目青色赞不绝口。不过鲜为人知的是,9年前这片青嫩绿地曾被一把火烧荒。正是这起失火案,触发时任南靖县检察院林业检察科科长杨友苹提出“补植复绿”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并引发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至今的复绿风暴。
“2006年,南靖县检察院在办理刘金榜失火毁林900多亩一案中,杨友苹通过家访了解到,其妻女均是智障患者,生活困难,便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以补植林木替代民事赔偿。这个处理方式受到当地群众赞誉,不少群众主动帮其履行补植义务,由此催生了‘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省检察院林业检察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补植复绿’制度经过近4年的探索,2010年3月,省检察院在南靖召开现场会,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做法,补植复绿就此在全省推广。
对涉罪未成年人,是构罪即捕,一诉了之,还是拉一把,扶一程?福建省的答卷: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能拉不推。2015年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珠在福建省未检工作现场会上这样表示:“把耐心教育、用心感化、倾心挽救的理念和行动贯穿办案全过程。” 近年来,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上,福建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探索实践、创新发力中,走出了未检工作专业化办案、制度化保障 和社会化帮教之路,为失足未成年人共沐法治阳光撑起一片蓝天。
服务大局,尽显忠诚本色;强化监督,铸就公正品格;心系百姓,彰显为民情怀。10年来,福建省检察工作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丰硕成果催人奋进。从省级文明单位,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到摘取“全国文明单位”的桂冠……一枚枚奖牌,一项项荣誉,是责任更是动力,推动着全省检察机关潮头放歌,乘风破浪!(雷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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