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福泉市司法局以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倾心打造群众满意法律援助品牌,确保为困难群众优质的法律服务,致力实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零距离。
一是完善窗口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硬件建设。2015年6月以来,该市司法局入驻新办公大楼办公后,不断加强窗口办公设备配套设施,现中心窗口设有律师、公证及法律援助三个服务窗口,可以容纳4名工作人员同时办公。同时要求全市律师轮流入驻窗口值班,为来访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及咨询工作。
二是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提供便民服务。2014年以来,该市司法局在全市基层司法所、工青妇联等社会组织和看守所、监狱以及人武部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权放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时,加强与工青妇联、监狱看守所以及市人武部的协调联系,努力保护农民工、妇女、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对于老弱病残的申请人或受援人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同时针对农民工讨薪、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免除经济困难的审查,并要求承办人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围绕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在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防止事态扩大,全力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
三是推动建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室,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覆盖。近日,该市司法局在全市八个乡镇(街道)所有村(居)委会挂牌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联络室的联络员由当地司法所和村(居)委成员组成,同时建立由司法所成员包村的方式负责各片区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室的业务指导联络机制。要求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室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进行公示,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就近进行法律援助咨询。目前,该市司法局已在全市8个乡镇150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覆盖。
四是加大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2015年以来,该市司法局利用“法律六进”为契机,借助基层一线司法所为宣传平台,加大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利用赶集日和各类节日的有利时机,以发放宣传单、开展普法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板等多种方式,面向全市群众开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在宣传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集中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以上多项举措, 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在全市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促使法律援助真正做到惠民、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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