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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检察院启用律师接待室保障律师权利

2015-07-21 15:15: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省广州市区两级检察院内全部设立了“律师之家”。7月16日,广州市检察院律师接待室正式启用。广州成为全国唯一个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律师接待室的城市。

  长期以来,律师执业呈现了几难——约见办案检察官难、阅卷难等。这些既影响了律师诉讼权的行使,又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检察官、法官、律师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一分子。全会要求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就要构建平等、互信、规范、便捷的新型检律关系。”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说。

  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广州两级检察院统一设立律师接待室,集律师接待、阅卷、申请会见、听取意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受笔者采访的多位律师表示,律师执业,在广州不难。

  解决约见办案检察官难

  两级院设听取意见室沟通全程录音录像

  走进广州市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大厅设有等待区,正对面是服务台。大厅右侧摆放着24个格的电子储物柜,再往里是四间听取意见室,里面设有办公桌椅与沙发,方便律师与经办案件的检察官交流沟通。大厅左边是律师阅卷室。

  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思民说,在处理各种案件时,律师和经办检察官就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十分必要,既方便律师履职,又有助于检察官通过律师稳定当事人及家属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但是,长期以来,因为没有一套有效的机制保障这种沟通正常进行,就出现了律师私下“走后门”、找门路,见经办检察官的事情,其中一些还滋生了司法腐败。

  “私下见面,对于检察官来说风险较高,因此,大多数检察官不愿意见律师。”陈思民说,一来二去,检察官和律师之间正常的接触变难了。

  本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试行。其中明确,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统一设立听取意见室,律师可以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和办案检察官就案件面对面交换意见。规定要求,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一律应当于工作时间内在检察机关单独设置的场所内进行,听取意见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建水说,律师接待室搭建了律师和检察官正常往来的平台。现在律师只要提出约见检察官,检察机关就会在3日内予以安排。当然,为了加强对双方交流行为的监督,检察机关对“听取意见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防止交流涉嫌违法违规。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因为地处老城区,办案用房相对紧张,但该院把听取意见室作为“一号工程”,建成了三室一厅的听取意见室,满足3名律师同时约见检察官的需要。曾经到过该院听取意见室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成勇说,每个听取意见室都摆放了一个圆桌,“这种圆桌式、洽谈式的氛围有助于检律之间平等交流”。

  “我借用王福成检察长的话来说,这就是‘堵掉后门,打开大门,封住边门’,不仅有助于律师和检察官之间平等交流,对防止司法腐败也有积极作用。”黄建水说。

  据悉,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已经建成听取律师意见室26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该市律师协会建立了专题工作会议以及座谈会工作机制,并通过律师问卷调查等手段,分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解决律师阅卷难

  9月将推出“网上案管大厅”

  在广州市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内的阅卷室,笔者看到,数位律师正在查阅卷宗,不时地使用高速翻拍仪翻拍纸质案卷。一位江姓律师告诉笔者,接待室落成后,他还是第一次来,以往翻拍卷宗,完全靠手机,现在使用翻拍仪,既清楚又便捷。此外,还有很多案卷已经实现电子化,直接用U盘、光盘拷走即可。接待室还专门为律师提供免费的空光盘,扫描归档后,可以直接在电脑上刻录带走,非常方便。

  目前,一站式“电子化阅卷模式”正在成为广州检察机关的一大亮点服务。通过配置高速翻拍仪、高速扫描仪、复印机、光盘刻录机等设备,检察机关案管中心在案件由侦查机关移送之初就形成“电子案卷”。笔者在率先做到这一点的海珠区检察院看到,其电子阅卷室,几乎看不到律师等候阅卷的身影。“我们把卷宗全部扫描电子化,这样一来,律师只需要带个U盘就能把所有卷宗拷走,花不了10分钟。”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世葵介绍。

  来自北京的王律师,想到自己接手的案件案情复杂,案卷众多,便认为至少3天才能摘阅完全卷。没想到10分钟就在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全部卷宗的拷贝,高兴得当场改签机票,准备马上返回北京。

  “最初,我们对电子化卷宗也存在一些担心。担心把电子卷宗交给律师,案件信息是不是容易外泄?后来我们认识到,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并且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过去旧的司法理念需要转变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曲学智说。

  广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健告诉笔者,为方便律师阅卷,依托“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和官方微信平台,广州检察机关将于今年9月份正式上线“网上案管大厅”和律师接待手机APP,以此实现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申请会见、申请听取意见、材料递交等网上办理,这将大大提高律师接待工作的效率。同时,该院还将利用上述平台,依法公开各种检察业务流程,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

  黄建水说,广州检察机关为律师方便履职、维护律师权利做了很多努力,接下来,广州市律师协会也将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律师的职业操守,要求律师从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检察机关一道共同构建平等互信的检律关系。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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