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北京怀柔检察院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受理程序

2015-07-21 15:02:1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2015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北京市怀柔检察院积极探索三项举措,规范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案件受理程序,着力规范司法程序,提升审查起诉阶段法律监督质量,有效保障了取保候审案件的顺利审结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召开联席会议,规范受理流程。怀柔院会同怀柔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制定移送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流程。双方就审查起诉案件的移送、受理、审查等环节进行了沟通与协调,达成了共识,在会议上双方形成了关于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案件受理程序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了接收移送审查取保候审案件的分类、审查起诉取保候审案件的受理流程、受理程序处理结果三个方面的内容。会议纪要统一了公诉部门、案管部门和区公安分局对取保候审案件受理流程的认识,实现了部门之间有效衔接和配合,为取保候审案件高质量办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增加预审程序,严防“病从口入”。预审程序是指对于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预审大队案件承办人应在案件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将案件卷宗交怀柔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签收后于当日交公诉部门启动预审程序审查。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由公诉部门通知案件管理办公室进行受理录入。不符合条件的由公诉部门出具《不予受理案件说明》送达案件管理办公室。并经仔细研究,确定五类案件不予受理。

  三是实行“见人收案”,确保诉讼进程。怀柔院实施“见人收案”办法,即经预审程序认为可以受理的案件,必须经由预审大队案件承办人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带至检察院报到,由公诉部门承办人进行核实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到案,则予以受案,否则不予受理。例如,某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未找到犯罪嫌疑人,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对该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防止了因犯罪嫌疑人不到案导致影响诉讼流程情形的发生。该办法施行以来,怀柔院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中,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能够做到随传随到,保证了诉讼流程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李杨]
相关报道

·北京怀柔检察院及时回应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北京怀柔检察院深入贯彻“三严三实”精神
·北京怀柔检察院提升取保候审案件规范化水平
·北京怀柔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培训
·北京怀柔检察院开展幼儿自护教育活动
·北京怀柔检察院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坚实保障

·北京怀柔检察院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坚实保障
·北京怀柔检察院四项举措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北京怀柔检察院坚持"三个确保"广泛征求意见
·北京怀柔检察院与公安分局规范案件受理流程
·北京怀柔检察院:四项举措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北京怀柔检察院:"三个严审"提升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