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风暴一浪盖过一浪。在一只只“大老虎”被拿下的同时,山西省的“拍蝇”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2015年以来,山西省古交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王儒林书记在忻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全力以赴惩“蝇贪”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呼声,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古交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指出了“拍蝇”的重点。
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古交市检察院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动态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机制,对涉及上述领域的举报线索优先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优先摸排,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开展初查,该立案的及立案,该撤销的及时撤销,该答复举报人的及时答复,力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该院积极与当地纪检、监察、财政、农经、审计等相关部门实行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增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快速反应和协作能力及抗干扰能力,形成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合力。同时,该院根据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需要,在检察长直接领导或经授权的副检察长领导下,打破自身部门界限,集中侦查、批捕、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力量,统一指挥侦查行动、统一调配内部资源,做到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人员互补、紧密协作,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侦查效率和办案质量。
截至目前,该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其中贪污案2件3人,受贿案4件5人,介绍贿赂案1件1 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3件3人。该院先后查处原古交市阁上乡林业站站长王某栋贪污案,原西山煤电西曲矿掘进四队队长张某民、核算员郭某林贪污案,原古交市邢家社乡林业站站长靳某维、护林员岳某玩忽职守案,原古交市河口镇农经站站长、驻火山村包村干部张某平玩忽职守案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延伸职能解“疙瘩”
“我们检察院就是惩治腐败的机关,如果他们真的贪污了公款,我们一定会依法严惩。但现在经过一番调查,你们反映的问题不存在,我们就不能乱抓人。老张啊,希望你能相信检察机关,我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古交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拉着峪乡九龙塔村村民张某的手,耐心地解释道。
古交市梭峪乡九龙塔村地处采煤沉陷区,安置房分配、厂矿占地等方面矛盾突出。2014年,省委书记王儒林、太原市委书记吴政隆曾到该村调研,指示要做好采煤沉陷区安置房建设、分配工作。2014年6月,该村村民张某等人联名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林、村委会主任张某狗、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矿矿长助理张某某共同贪污诈骗公款。
案件初查阶段,村民多次到古交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追问办案进展情况。为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古交市检察院先后组织公安、国土、林业、乡政府等多个部门现场办公,实地丈量土地、清点林木,调查事件真相。同时,该院及时组织干警下乡入户,引导和支持村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诉求。
2015年年初,古交市检察院以张某林等贪污诈骗公款事实不成立为由不予立案。为避免群众出现不满情绪,检察长孙中杰亲自带领反贪、预防、控申部门负责人进村入户,面对面答复群众意见,释法说理,化解群众疑虑。
这是古交市检察院在办案中成功化解矛盾的一起典型事例。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严格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机制,对有风险案件及时制定并落实化解预案,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孙中杰检察长道出了化解矛盾的心得。
源头筑起“防火墙”
在严惩贪腐分子的同时,古交市检察院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筑起一道“防火墙”。
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该院积极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立足职能,结合办案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该院通过警示教育、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使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2015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利用典型案例,在乡镇、社区(农村)、厂矿共开展案件剖析、法制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6 场次,切实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同时,完成预防调查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0件、推动建立相关制度5项。
5月,古交市检察院针对群众举报李家沟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等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一事,向梭峪乡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原李家沟村委会书记邢某、主任李某给予党政纪处分,建议对李某等30名虚假农户名下的土地使用证和退耕还林承办合同,予以撤销或重新确认,建议对李家沟村委会退耕还林账上留存未能发放的补助款,由市农经处核查后,依法作出处理。对于存在争议的承包土地,由乡政府进行协调解决,如若调解不成,可向市农经处申请仲裁或向市法院起诉。
梭峪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予以落实,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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