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案审理情况
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两成有余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83件,同比增长近4倍。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22.3%。
重庆高院分析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分别为16件、57件、283件,受案数上升势头迅猛,尤其在2014年同比增长了近4倍。
其中,因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达234件,占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的82.7%。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房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交通、移民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均有所增加。
从所涉地域上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所涉地域范围,从2013年的10个区县增加至2014年的24个区县,但80.6%的案件仍集中在主城九区。
从申请人角度看,申请人从对其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征收批复或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证等,逐渐扩展至前述行政行为的前置程序信息、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政府信息。
2014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183案中申请人向市级行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开;246案中申请人一次性申请公开2项以上政府信息,其中最多的一次性申请公开12项政府信息。
从涉诉机关看,涉诉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且法院对此作出实体判决的202案中,行政机关答复不予公开或部分不予公开的有187案,其中少数案件中行政机关针对多项公开申请以不同的理由答复不予公开。其不予公开的理由有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等多项。
但与此对应的是,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78件,行政机关败诉62件,直接败诉率22.3%;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25件,行政行为变更率30.7%(含被告败诉案件),分别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12.8、10.1个百分点。
在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时,重庆高院指出,败诉的行政机关主要存在未及时书面答复、未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准确回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适用法律错误等。(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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