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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会议”,一议三赢

2015-07-20 08:50: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诉前会议”,一议三赢

  “作为辩护律师,我认为周某有罪供述的取得有刑讯逼供嫌疑,因为这些供述都是在晚间所做,其本人非常疲惫,周某也讲到该供述完全是应付侦查人员乱说一通的。”“关于周某有罪供述的取得,我们公安机关已经提供了同步录音录像,且有多次的情况说明予以补充,律师可以查阅相关材料。”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诉前会议室里,正在举行周某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案“诉前会议”。只见会议桌上依次摆放着“检察人员、书记员、侦查人员、辩护人”4块牌子。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就案件程序性事项、案件定性及证据采信等事项发表意见。最终,各方就本案的管辖、回避等程序性问题及犯罪嫌疑人构成开设赌场罪均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辩护人与侦查人员就周某有罪供述的取证合法性问题仍存在争议。

  从书记员宣布会议纪律,至各方核对笔录后签名,这场“诉前会议”足足开了两个多小时。

  “‘诉前会议’于2013年4月开始实施,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由主诉检察官主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侦查人员等人员参加,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的收集和采信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该院公诉科科长林战波介绍,检察机关从中可提前排除非法证据,了解辩护人的意见,做好出庭应对工作,侦查机关可以明确取证的方向,辩护人能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做到有的放矢。

  “‘诉前会议’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检、侦、辩三方的共赢。”林战波说。(记者 屠春技 李仲豪)

[责任编辑: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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