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日行千里。”这是7月16日,记者参加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后的直观感受。一年多来,该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之路上不断破冰前行,多项改革措施领跑全疆乃至全国法院系统。今年5月底,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朱海仑在该院调研后,除了点赞,还作出重要批示:“改革及多项工作都值得总结推广。”
从“破冰”开始
司法体制改革是“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需要一项一项推进,一点一点去“突破”。
今年4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重磅消息”:行政案、涉未成年人案于1月1日起集中管辖审理。一时间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近年来,乌市两级法院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法院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疆第一,两级法院以占全疆法院1/10的人员,承担着1/5的审判任务。如何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实现效能最大化,已是当务之急。
“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但对集中审理的法院来说,着实面临巨大考验。”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潘多栋说。
记者了解到,至今年6月,仅“涉少案”乌市天山区法院和乌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就分别同比增加32%、51%。乌市沙区少年审判庭庭长高玉凤更用“硬仗”来形容案件激增。
“这种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为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乌市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杨春说。
该院又在全区率先确定了以证人出庭作证为切入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已于7月2日公布。
实践证明,乌市中院诸多改革尝试均是“破冰”实践,且与“顶层设计”高度契合,改革思路符合司法工作发展方向。
还“权”于法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面临着不止是“案多人少”,还涉及到如何“还权”——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让法官安心在一线审案,而不能“人浮于事”。
综合考虑“人案比”等各种因素,乌市中院确立了“员额衡定、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三大原则,即法官只有在缺额情况下,才启动补任程序。从在法院工作满5年或参加工作满10年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任命法官助理,在法官缺额时,从担任法官助理两年以上人员中选拔法官。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法官需要7年时间,经过十余道程序。初任法官还要到人民法庭挂职锻炼不少于4个月,同时安排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交流挂职锻炼。通过探索,基本上走出了单纯依靠增加办案人员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老路。接着,乌市中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取消院庭长对部分法律文书签批权,弱化院庭长行政管理色彩,还“权”于合议庭、还“权”于法官。
在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中,建立上会案件过滤机制,将审判委员会委员编入固定合议庭,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有效缓解了一线办案压力。今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审委会委员办案956件,结案率64.5%。
在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方面,乌市两级法院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目前增选后人民陪审员数量达579人,年度倍增计划完成率120%。
改革初见成效
为了给更多的群众提供服务,乌市中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目前,该院已形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语音电话、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信访窗口“四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线下大厅、线上网站、热线电话”等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服务。
2010年,该院对38个法庭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据展示、庭审信息数字屏播放等功能。现在,该院每天选取2至4起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能够实现了“五网直播”。
至此,乌市中院司法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今年上半年为例,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201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9.3%。在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各项审判指标稳步向好,一审判决改判率6.23%、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率2.77%,同比分别下降13.18%和4.29%;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7%,再审审查率下降15.8%。另外,考核评估、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倒逼”机制也初见成效。(记者 王维 黄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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