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四川省宜宾市被确定为四川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市以来,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依法理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大局去谋划。宜宾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采取了“1+9”的工作模式全力推进综合试点工作。即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一个总的实施方案,宜宾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印发9个子方案,对9类特殊人群进行细分,并明确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方向和分工。特别是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特殊病患收治收押、社区矫正方面,宜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新建强制医疗所、康复(救助)中心、精神卫生综合业务大楼、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等硬件基础设施,共投入2100多万元(不包括中央、省转移支付),仅市财政单列经费就高达3700多万元。
破解工作机制体制难题 高标准建设强制医疗所
“他们照顾妈妈比我们这些亲人还要好。”2015年7月14日,在宜宾市强制医疗所,看到妈妈的情况越来越好,前来探望妈妈的陈楠对民警和医护人员满是感激。
陈楠的妈妈杨芳今年50岁,已经有20多年病史。因为犯病时袭击来家里抄电表的袁某并致其死亡,2015年5月12日,杨芳被刚刚正式投入使用的强制医疗所收治,成为强制医疗所收治的首位病人。
“妈妈出了这个事后,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她清醒的时候心里也非常难过。所里的民警和医护人员经常开导她,陪她说说话。他们做的,远比我们这些为人子女的做得还要多、还要好。”陈楠告诉记者,妈妈到这里接受治疗后,病情已经有所好转。“是他们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很期待妈妈康复和我们团聚的那一天。”
像杨芳这样的病人并不是个例。物质上的消耗、精神上的压力,让很多像杨芳一样的家庭举步维艰。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宜宾市登记在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达1.2万余人,且大部分家庭生活困难。
领导重视 保障有力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形势严峻。宜宾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认为“在宜宾建立强制医疗所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2014年1月,宜宾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强制医疗所建设相关事项,计划依托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全面启动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同年2月14日,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将宜宾作为强制医疗所和特殊病监区试点建设地区;3月4日,宜宾市委印发《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2014年工作要点》,将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列为依法治市重点建设项目;4月9日,宜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政,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组织召开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了建设规模、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管理规范的六大问题。
在强制医疗所的建设上,宜宾不断调整设计规划及建设要求,全力做到设计合理、设施完备、美观大方。市财政投入经费建设强制医疗所,完成了基本建设及办公设备添置。今年初,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宜宾市强制医疗所建成。初期设置50个病员床位(男36个、女14个),监控系统建设、心理咨询室、音乐吧、健身房、露台球场、会见室、询问室、信息采集室等一应俱全。
自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启动以来,部、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亲力指导。2014年4月17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在“四川省宜宾市召开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会议”信息上作批示,肯定了宜宾试点建设工作。
2015年3月10日,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张颖一行对宜宾市强制医疗所的各项基础建设、功能房设置等进行检查验收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张颖认为,宜宾市强制医疗所已初具规模,具备启用运行条件。
规范化运行 人性化管理
“他们对我可好了,半夜我想喝水,他们就给我倒好了端到床边,比我家人对我还好。”前天刚和亲人见过面的女病人罗青面对陌生的记者完全不拘谨,数着手指头告诉记者:“前两天,我的儿子、儿媳、孙子、亲家母来看我,都说我比以前好多了呢。”
罗青也是患病多年,在一次犯病时将邻居的小孩烫伤,清醒后却完全不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被收治到强制医疗所后,罗青犯病的次数极少,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她说,“我平时就喜欢和他们打扑克、去音乐吧唱歌;想儿子孙子了,就给他们打电话;想摆龙门阵了,就和警察护士说说话,感觉还挺幸福的。”
强制医疗所对患者实施人性化的监管,不仅管吃管住,还要考虑他们的娱乐、交往等其它需求,做到管治结合。自2015年5月12日强制医疗所启动收治工作至今,已经有9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在这里进行康复治疗。
记者获悉,宜宾市强制医疗所配备民警8人、警辅人员10人。确定了收治精神病人每人每月870元的经费保障标准,由市财政定期按收治量足额保障,每收治1人预交10万元收治费。医院方派遣2名专业医生、4名护士、2名护工参与24小时值班,并商定了医务工作协作、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运行模式。特别是公安机关与地方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了强制医疗执行的治疗水平,弥补了公安机关医技方面的不足,既发挥了监管职能,又凸显了医疗职能。
2014年7月15日,宜宾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8个单位联合出台了《宜宾市强制医疗所暂行管理办法》。这份长达20页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由检察院负责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法院负责对强制医疗案件进行审理,作出是否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公安机关和强制医疗所负责执行决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强制医疗所的医疗业务指导;民政部门负责解除强制医疗后没有监护人、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的帮扶和救助。市公安局认真梳理了法律中有关强制医疗的具体条文,制定了10余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强制医疗通知书、强制医疗审批表、采取临时保护性措施审批书等10余种法律文书。“人性化管理,并不是一句口头上的话,对待这类病人,我们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爱心。”宜宾市强制医疗所所长黄显斌告诉记者,“目前,强制医疗所是行政场所还是刑事场所还不明确,我们也是在摸索阶段。并且法律在强制医疗这方面还是空白,我们仍面临着执法缺乏法律法规支撑的问题。”
推进康复中心建设分类管理特殊病员
从2013年开始,翠屏区作为首个试点区县,在宜宾市监管中心依托戒毒所现有场地规划建设了占地1764平方米、建筑面积762平方米的康复(救助)中心。区财政投入建设经费208.2万元,设备采购经费115.58万元,日常运行经费178.54万元/年。
翠屏区康复(救助)中心主要设置有工作区、治疗区、管控区、活动区、生活区,艾滋病区和非艾滋病区共四个病室。管控区内分设刑事区和行政区,可收治42名特殊病员,实行分类管理。目前,中心配备民警4名、专业医生4名、护士4名、公安协警和志愿者8名、护工2名,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轮值班制度,确保全勤值守。
该中心已于2014年元旦前建成使用,主要收治涉嫌侵财性犯罪人员并患有重(绝)症的吸、贩毒等病症人员为对象的康复(救助)中心。目前已经先后收治了50余名特殊康复人员。
翠屏区康复(救助)中心的建成与运行体现出了社会“正效应”。据统计,在翠屏区范围内艾滋病人犯罪活动急剧减少,2014年同比2013年下降83.33%;患病重特大刑事犯罪2014年同比2013年下降80.76%;指定监视居住的涉贩毒犯罪2014年同比2013年下降77.78%,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经费达到18.6万元/年。
建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对象定位率接近70%
2015年5月,宜宾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正式运行。该中心全面接入“司法e通”涉及的三个网络运营商,实现了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方位、全时段、全立体监控。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已实现县(区)、乡镇(街道)全覆盖,人员定位率接近70%。
记者获悉,目前宜宾市司法局筹备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接入天网工程视频资源,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着手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测算调试,预计2015年7月底正式接入。“天网”接入后,能有效利用“天网”三维画面,及时发现和精准定位服刑人员行踪,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脱离监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大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水平。
为了增强矫正效果,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宜宾市司法局从2015年初开始引入心理教育矫治技术手段,获赠了6台心理危机干预仪器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并组织人员培训使用方法,组织14名执法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质培训和考试,建立专业化心理矫治队伍。目前,市级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正在筹备建立中,预计8月份正式启用。
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24人,解除矫正4752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覆盖;上半年全市共安置2191人,安置率达98.3%,帮教2227人,帮教率达99.9%,重新犯罪率不到1%。(为保护病人隐私,文中涉及病人和家属均为化名)(李丹)
·四川宜宾公安局举行庆“七一”系列爱党活动
·四川宜宾监狱启动“五红”教育专项活动
·四川宜宾:11部门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
·四川宜宾公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川宜宾司法局: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服务水平
·四川宜宾警方部署中、高考期间交通管理工作
·四川宜宾警方部署中、高考期间交通管理工作
·四川宜宾监狱开展亲子教育专题讲座
·四川宜宾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四川宜宾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活动
·四川宜宾多举措强化监外刑罚执行
·四川宜宾公安局组织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