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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司法改革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

2015-07-16 14:42:4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海南长安网 

  近日,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在东方、昌江、乐东人民法院就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开展调研,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部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法院向科技要效率、要资源,司改要边实践边探索,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

  在东方法院调研时,董治良介绍海南法院法官员额制、考试加考核选任法官、“类案参考”、“法官会议制度”、“二维码”、“诚信诉讼制度”等多项司法改革推进措施以及司法责任制运行情况,认真听取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畅谈对司法改革的认识,及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董治良指出,建立完善的司法责任制,既要有有关司法问责的机制,主要体现在法官惩戒制度上,又要有激励履职尽责的机制,主要体现在法官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的保障机制等等方面。面对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要向科技要效率,要资源,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审判执行能力、提高司法管理效率。要加快全省法院天平工程项目整合和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建设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在昌江法院调研时,董治良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是要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要抓住司改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海南法院司改试点先行了一步,无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要边实践边探索。

  董治良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相信法院能够把工作做好,把司法改革试点做好,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只有如此,改革才是达到了目标。

  在乐东法院调研时,董治良介绍了海南法院法官选任、推行司法责任制等情况,详细询问了乐东法院推行诚信诉讼制度等情况。

  董治良指出,随着海南法院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如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落实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法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调解经验丰富的委员、德高望重的基层长者、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中聘请调解专员;设立专职调解法官制度,在基层法院挑选懂民族语言、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专司立案前调解、申诉调解之职,扩宽纠纷化解渠道,便民化解纠纷。

  东方、昌江、乐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等畅所欲言,表示司法体制改革给当地法院工作带来了积极变化。(陈敏 邢芳琳 林嫩青)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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