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是世界级的文化重地,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等都诞生于此。地理上,苏格兰的赫布里底群岛被称作世界的边际,这里环境严酷,景色壮美,玄武岩形成的山峰俯瞰着海峡,卡拉尼什石柱依然屹立,仿佛还在继续那些神秘的仪式。边际不仅是自然空间概念,也是人文概念。边际的特殊位置,赋予赏析者独特的视角。在边际处凝望,人们可以躲避“中心纷争的诱惑、喧嚣和纷扰”,以更为平静和朴实的态度去审视中心,这或许是边际最大的文化意义。在思维世界里,不同的领域有着各自的中心和边际,即使相互间交集频频,也依然互有栅栏。譬如,我们可以说某人是“学者型的检察官”,却不能称其“学者型的教授”,说明理论与实践尽管相辅相促,但界限依然清晰。因此,当来自基层实践的检察官试图以学术的方式向外界描述心中希冀的法治图景时,边际的视角,正是我们审视法律与司法的天然优势。《在理论的边际》一书充分地展示了这一点。
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主业。作为惩处犯罪的刑事诉讼,相比其他两大诉讼,公权力参与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主导了———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写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为了控制住强大的国家机器,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引导下,刑事诉讼法逐次修正,“挤压”公权以“让位”人权,并努力为权力勾勒一条条明晰的边界,架构一个关紧权力的笼子,防范恣意或随机的司法。这正体现了程序法的“边界价值”。研究程序法,某种意义上正是研究这些边界及其价值。
于边际处眺望,边界的轮廓与全貌理应是最为清晰的。《在理论的边际》这本论文集里,人们至少可以看到三种景象———
一线司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的缩影图。全国80%的检察官在基层,承担着全国80%的检察业务。法治宏图的顶层设计固然重要,但基层司法机关永远都是法律最深刻的实践者,是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担当者。“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层司法是法治大厦的基石,基层检察官的业务水平决定着全国检察机关的司法效果,基层检察官的法律信仰决定着全国检察机关的法治化程度。“管中窥豹,略见一斑”。该书择取侦查、辩护、强制措施、证据运用等刑事诉讼中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基层检察机关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情况和理解程度,反映了当下我国基层检察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一线司法人员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角色表现与交流。《庄子·内篇·齐物论》中有这么一段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描写:“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讲的是庄周与蝴蝶之间虽然必有区别,但却可以相互交合变化。这与著名诗人卞之琳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确,即使学者与检察官角色不同,但二者之间的差别也是相对而言,理应相互交合、互取所长。要达到这种境界,不仅需要学者经常走出书房关注实践,也需要检察官们乐于、擅于以理性的思考方式阐述司法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外界了解自己的所思与困惑,进而搭建一座表达心声、沟通理论世界的通畅桥梁。
一线司法人员与时俱进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书中有一篇题为《当前社会存在的十大病症》的文章,文中所列社会病症包括了“信仰缺失”“鸵鸟心态”等。司法机关中也有类似病症。当前基层司法面临不少实际困难,既有物质的,也有观念的。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不少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希望安稳地做一名法律匠,比如当下少年司法、自侦办案中还有许多不足,如果人们都持“大家都这么做,我们也就这么做吧”的随大流心态,显然不利于法治发展,人们又如何指望司法机关担当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所以,该书努力用略显生涩的学术表达,大胆剖析自身执法过程的缺陷,阐述———更是为了呼吁———先进的司法理念,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年轻检察官、基层检察官用心去思考、去探索、去实现现代司法文明。
一位学者曾说:“我们不能精确地描绘距离过分遥远的细微之物,但也看不清距离太近的物象。找到考察法律的适当角度和距离,就等于找到正确认识法律的一半的路径。”于边际处眺望,是方法论,是学术研究的一条正道,同时也是基层司法人员时时应该保持的一个正确姿态。(蔡福华 严义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