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至2日,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鲤城区法院、惠安县法院,并召开座谈会听取2012年以来我市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情况汇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2年至今年5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2080件,审结1896件,结案率达91.15%。
近年来,泉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府院良性互动、行政审判“专家会审”等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泉州建设,为我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其中,为更好地优化诉讼庭审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推行了“圆桌审理”模式,并将司法品牌“茶桌协调”法融入行政审判庭审改革,形成了具有泉州地方特色的“两桌工作法”。据介绍,所谓“圆桌审理”,就是行政诉讼各方当事人在合议庭人员主持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协助协调,在圆形或椭圆形审判台上,围绕行政争议焦点,平等对话交流,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茶桌协调”即主审法官、各方当事人围坐在茶桌边,借助喝茶和“聊天”的机会,有效消除双方的误会和对抗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看似简单的“两桌工作法”,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圆桌审理”和 “茶桌协调”二者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最终目的都是以柔性司法方式缓解当事人对抗,化解行政争议。2012年至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和协调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两桌工作法”的采用率高达95%。(陈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