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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成效

2015-07-10 15:07: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贵州省高院召开2015年第六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黔云向媒体通报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的情况:自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贵州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6月15日,贵州省各级法院登记立案31557件,比2014年同期上升23.1%。全省法院立案渠道畅通,立案秩序井然,运行平稳,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局良好。群众以前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从源头上、根本上得到解决,立案变得更加规范、便捷。

  登记立案数平稳上升,并未出现“井喷”现象

  据介绍,从5月1日至6月15日,贵州各级法院登记立案31557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30010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5.1%,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5.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立案收案数量平稳上升,但是比全国法院的平均数还要低5.9个百分点(全国法院平均上升29%),立案收案数量平稳上升,并未出现立案数量“井喷”的情况。

  “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法院在短时间内出现立案收案数量上升是很正常的。”贵州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李蓉介绍道,“但是贵州还并未出现立案数量‘井喷’的情况。”这是因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决定后,按照“先行先试”的思路,贵州从2014年底就开始试行立案登记制,为2015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登记立案数量居前三位的是遵义、贵阳、毕节,分别是7070件、4734件、3558件,同时,这三个地区也是贵州2014年GDP总量排名的前三位,这说明诉讼案件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个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

  畅通“民告官”诉讼渠道,尚未出现“奇葩”案

  据贵州省高院通报的数据:在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中,一审民事案件22092件,占73.62%。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最多,原因在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反映在司法领域中就表现为民商事诉讼案件的占比不断上升,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群众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意愿。其次是执行申请6701件,占22.32%。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行政案件1115件,占3.72%,增幅最为明显,同比上升217.7%。

  其中,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确权、信息公开等案件约占行政案件总量的30%。这些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这说明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及立案登记制改革使得“民告官”的诉讼渠道更加畅通,群众的诉权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立案登记制可化解“立案难”问题,但也可能带来违法诉讼、滥用诉权等新问题。此前,曾有某地当事人去法院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竟是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

  “贵州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这类的‘奇葩’案。”李蓉介绍道。据统计,5月以来全省法院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的有1908件,原因是许多群众对登记立案工作还未完全了解,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案件在当事人重新提交材料后,符合法律要求的,都予以登记立案。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62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行政案件26件。

  这些案件基本上都是因为所诉事项的管辖等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这也提醒广大群众,在起诉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诉权,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了解不是什么诉求法院都应受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求,法院不予登记立案。

  而个别人借助登记立案,故意提起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干扰审判秩序,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的,法院将依据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相应制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难”已从源头上、根本上得到解决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半月的情况表明,群众以前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从源头上、根本上得到解决。现在,立案变得更加规范、便捷,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铜仁市松桃县冷水溪乡赵家沟村的59户村民,因为当地开采锰矿造成房屋受损,面积7000余平方米,涉及群众300余人,从2010年开始,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能得到合理解决,之后,59户村民选出代表,分别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来之前,约10余村民曾试探性地到法院要求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由于担心法院不予立案,还专门聘请了律师,并收集了相关立案登记方面的文件、报刊等资料,准备与立案法官“理论”。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法官对他们提交的诉讼状进行了简单的形式审查后,就当场依法对几位当事人的起诉予以立案。在场村民们个个满脸笑容,他们表示,对法院登记立案的工作态度、工作流程和效率非常满意。

  多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推进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推进,贵州省高院采取了多项举措:

  一是安排部署方面。2015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之后,4月27日,贵州省高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贵州省高院院长孙潮对贵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法院扎实做好改革准备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方面。4月28日,贵州省高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对各级法院的立案法官进行培训,多角度、多方位地解读立案登记制的内容,确保立案法官都能熟练掌握登记立案的规定和工作流程。

  在开展督导检查方面。贵州省高院领导率督导组到部分案件较多的法院检查督导,了解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导组重点检查不依法立案、不及时立案、不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立案工作畅通有序。

  三是注意增配立案人员。根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要求,贵州99家各级法院及时调整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到立案岗位工作,引导群众立案,确保及时、高效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全面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释明纠纷的解决渠道。

  同时,各级法院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功能,比如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及诉讼材料提供清单和诉讼指南,为当事人提供示范和指引,实行“一站式”服务,让所有立案工作都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还通过12368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案件查询服务。

  此外,通过建立立案工作网络舆情,对反映登记立案工作中出现的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同时,将核查结果反馈当事人。

  如何应对“案多人少”?

  如今新政之下,案件猛增,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案件数增长更快。在法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将如何保障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审理审判呢?法院系统又将如何思变呢?

  贵州省高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的增多势必会给本来就感觉“案多人少”的法官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并且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后对法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是立案审查制,立案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可以与各庭的法官商议、甚至还可以召集合议庭研究,一般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就可以。而现在推进立案登记制之后,是否立案基本上就要当场定,这就对法官的综合素质、对法官的自身能力、法律素养等要求更高,要求他们在人员减少、案件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提高立案法官能力素质将是接下来贵州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只有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擦亮“窗口”,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贵州省高院表示在下一步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及时研究和妥善应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登记立案工作的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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