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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中院加强与金融业的联动执行工作

2015-07-10 15:05:5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陕西政法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促进陕西省榆林市法院执行工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动机制有序开展,切实提高金融纠纷案件司法效率,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作用。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榆林市辖内各个银行市级分行联合召开了加强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联动机制座谈会。本次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银行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法院执行工作如何有效对接,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榆林银行业及金融机构的有关领导20余人出席了会议。榆林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康国利主持了会议。

  会上,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雪清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的目的和精神;全市法院一年以来清理涉金融执行案件的情况;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与各联动单位协调的情况;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的现实状况。与会同志经过热烈的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并形成了联合会议纪要: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安排专门负责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建立司法协助窗口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升级为网络工作平台。

  二是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时,不得查验执行人员身份证,不得以内部规定对抗法律、法规,不对生效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

  三是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协助法院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时应做好登记记录,妥善保存登记信息。

  四是严禁向被查询、冻结的有关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

  五是明确了各金融机构应在榆林市级分行本部统一设置专门窗口,受理人民法院在各分支机构的查询、冻结、解冻和扣划业务。各支行网点也应受理针对在该网点开设账户的协助执行事宜。

  六是明确了商业银行与人民法院在条件合适时建立网络专线,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等事宜,各银行安排专人驻人民法院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事项。

  七是确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人行榆林分行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

  八是明确了执行联动机制的发展方向,即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市级分行之间“点对点”网络对接的执行查控机制。

  九是明确了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应认真开展涉金融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利用信息化措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加快对查封财产的处置进度。

  刘雪清副院长还介绍了全市法院当前开展清理涉金融执行积案活动情况,全市法院成立审理涉金融案件专门合议庭和涉金融案件执行组的有关情况。榆林中院的执行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得到与会各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会议一致认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落实联合会议纪要,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联动机制的对接工作。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要根据金融案件受理情况,统筹配置执行力量,成立金融案件执行组,指导意见的落实将给人民法院和银行业带来双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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