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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法院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告状难”

2015-07-08 08:53:1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截至6月20日,黔东南州两级法院登记立案2959件,较2014年同期1926件相比上升了53.6%。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的有125件,这些案件在当事人重新提交材料后,符合要求的,都将予以登记立案。

  在登记立案的案件中,一审民事案件2103件,占所立案件的71.1%,同比上升36.6%;一审行政案件157件,占所立案件的5.3%,同比上升324.3%;一审刑事自诉案件5件,占0.61%;执行案件691件,占23.3%,同比上升98%;国家赔偿案件3件,占0.1%,同比上浮300%。黔东南州中院立民商事一审案件36件,与2014年同期4件相比上升了8倍;立行政一审案件77件,2014年同期为0件;立国家赔偿案件2件,2014年同期为0件;立执行案件13件,与2014年同期5件相比增加了160%。

  从这些统计数据看出,黔东南州一审行政案件上升的幅度较大。据黔东南州中院行政庭庭长杨通烈介绍,这正反映了过去“民告官”案件立案难的情况正在得到解决。现在,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和申请,法院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各级法院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案件疑难复杂、影响年底结案等为由不接受诉状。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打折,使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渠道畅通,黔东南州两级法院通过实行案件分流,引导当事人有序立案;统一立案登记流程,规范立案登记行为;创新工作机制,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到立案工作一线创新工作模式;发挥互联网+N的信息化资源优势,拓宽宣传渠道等方式,积极适应立案登记改革的新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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