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综治委获悉,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在法治化、信息化条件下增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提高综治系统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和平安辽宁建设现代化的水平,把综治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战斗力,省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分为启动、准备、实施、运维四个阶段。省综治委将成立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指出,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搞好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基础上,按照分时期、分阶段、分步骤地向前推进。要本着“起点高、落点实”的要求,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视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无线宽带移动网络等“互联网+”技术,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和手段,提升全省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坚持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级综治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解任务,做好部署,按时启动系统建设;要针对任务特点,明确专人,搞好衔接,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扎实有力的举措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为全面完成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要把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与网格化建设结合起来,要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转变,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效能和精细化水平。要通过加快建设网上服务管理新平台,积极推广“一网办”、“一网通”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在综治信息化建设中增强获得感。
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各级综治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各市综治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积极协调好网络化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据悉,省综治办将把平安辽宁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作为年度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标准,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加强对各地综治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评价。并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全省推进情况实行每月通报,推动各地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平安辽宁信息系统搭建、上线、运行等工作,确保全省综治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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