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越联合打拐专项行动部署会近日在云南昆明举行。会上,中国和越南警方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两国同步开展联合打拐专项行动,共同打击互涉拐卖和婚姻诈骗案件,及时发现、解救被拐妇女儿童。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中越两国已开展4次联合打拐专项行动,破获一大批跨国拐卖案件,解救一大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打击跨国拐卖犯罪。为严厉打击互涉拐卖犯罪,保护被拐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两国社会治安稳定,中越两国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了互涉拐卖犯罪的蔓延势头。特别是2010年9月15日,中越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预防和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协定》,建立了打拐工作定期会晤机制,依托边境联络官办公室平台,不断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案件侦查协作,并定期组织开展中越联合打拐行动。然而,受两国经贸交往密切、人员往来频繁等因素影响,涉越拐卖犯罪总量居高不下,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介绍,目前中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现越南籍被拐妇女。国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跨区域大范围作案,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拐卖犯罪活动与强迫卖淫、组织偷渡、婚姻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继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害严重。这亟须两国警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拐卖犯罪。
在专项行动部署会上,中越双方就打拐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共享、案件移交、证据交换、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磋商交流,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发挥边境打拐联络官职责作用,为移送犯罪嫌疑人、核查遣返拐卖受害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协作效率,缩短调查取证、核查信息、追捕在逃人员、解救受害人等工作的时间,对重特大拐卖案件双方可互派警官小组协助侦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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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打拐专项行动情况
◎2010年9月15日,中国政府和越南政府代表在北京签署《关于预防和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协定》。2011年7月至9月,中越两国公安部刑侦局联合部署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广西、云南两省区破获拐卖越南妇女案51起,解救被拐越南妇女74名、儿童13名。
◎2012年2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率中国公安代表团赴越南出席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COMMIT)第八次高官会暨第三届部长级磋商会”。
◎2013年7月至8月,中越两国公安部刑侦局联合部署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中方解救被拐外籍妇女儿童747名,其中越南籍486名。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广西、云南与越南边境省份建立4个“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张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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