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

2015-07-06 14:04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下一步重点改革任务作出安排部署。李佳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对账盘点、倒排任务、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力度,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李佳指出,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要着眼全局,注重改革的整体协调、统筹推进。自治区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要下好统筹协调这盘棋,正确处理好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区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础探索的关系、上下对接指导与左右协调配合的关系,努力形成一体化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李佳要求,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专项小组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改革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咬定目标、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完善总台账,细化明确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各环节、各步骤、各时段的责任,各项任务都要有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和操作书,做到一项一项研究、一条一条推进。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一系列重要指示,不折不扣地承接和落实好中央已出台的改革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好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自选动作,力争早出成果、出好成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努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迈出新步伐、见到新成效。(袁雪英)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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