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漳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学习刘龙清先进事迹交流座谈会,深化向刘龙清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形成创先争优、争当“四有”干部的良好氛围。市检察院检察长洪清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面依法治国,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来,漳州检察机关重视干部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典型培育,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刘龙清同志就是近年来漳州检察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代表。他从事检察法医工作17年,解剖尸体268具,文证审查和出具司法鉴定意见13579件,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意见397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学习谷文昌,做‘四有’干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学龙清、见行动”活动,把学习先进作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和动力,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组织开展了查办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巡回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规范司法的实际行动学先进、赶先进。1-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849人、提起公诉1693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6人、渎职侵权犯罪14人,监督纠正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314件次。
弘扬先进,争当先进。自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14名。他们中有公诉、反贪、侦监等岗位上的业务能手,有在控申、未检岗位上一心为民服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干警,有不辞劳苦、默默奉献的教育、行装等综合部门干警,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昨日的座谈会上,部分先进个人代表深入交流了学习心得,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干警正以先进典型为引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定信念、为民司法,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廉做事、干净做人,争做“四有”干部,认真落实法律监督责任、规范司法责任、检察改革责任,努力为推动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黄妍婷 朱珊珊 张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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