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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把好“三关”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

2015-07-01 08:24:4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经审查,本院认为,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诉人代理律师,对申诉人谢某给予书面答复。这是该院引导合理合法诉求进入法治轨道的一个缩影。

  谢某系一起非法吸收存款案的债权人,2010年法院对该案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谢某认为该判决只将其中一名被告人认定为他的借款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2013年起,谢某多次上访,同时网络发帖表示对法院判决不服。针对谢某的上访情况,该院控申部门主动引导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他向检察院申诉。2014年底,谢某依法向宁波市检察院申诉,宁波市检察院将该案转象山县检察院办理。该院收案后依法进行审查,查阅案卷、核对证据,按期向申诉人作出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2015年以来,该院严把信访“入口关”,实现诉访分流,畅通信访“出口关”,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诉访分离,关键把好“入口关”,即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根据受案范围,准确界定“诉”与“访”的区别,对不属于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上访人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来信来访100件,剥离出属于该院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

  案件处理,重点是规范“归口关”,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该院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案件的分流、审批、备案、跟踪和催办,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该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和监督效果。

  息诉罢访,实现“出口关”的畅通。该院积极寻求多元方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推动案件终结性办理,让群众的合法诉求依照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屠春技 方芳)

[责任编辑:潘兴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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