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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院试点辩诉交易 提高司法效率

2015-06-30 10:30: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海南长安网 

  近日,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率队前往省检察院,与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就落实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无缝对接,进一步规范诉讼行为,切实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等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

  座谈中,“两院”充分交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选任,人员分类管理和调配,实施司法责任制等取得的经验和当前面临的困难,重点就建立“两院”司改试点会商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无缝对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进行会商。

  董治良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考虑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事关改进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优化职权配置、重构诉讼程序的一场革命性变革;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有利于破解当前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增进共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

  贾志鸿认为,强调以审判为中心,是因为侦查、审查起诉的实际成效,最终需要通过、也必须通过法庭审理来检验,法庭审理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最终程序。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发挥审判程序应有的制约、把关作用,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公检法三机关办案人员,特别是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树立案件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庭审检验的理念。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办案也要讲究成本,尤其是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应该合理运用资源提高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实行辩诉交易制度,并由法庭确认,各方的司法成本是最小的,“两院”的效率最高。

  通过座谈,“两院”达成共识:建立“两院”司改试点会商机制,加强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的良性互动。近期,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要求,全面规范公诉案件一审、二审庭审程序,确保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规范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对技侦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移送及庭审举证、质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报请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同意,以酒驾罪审理为突破口,开展诉辩交易法庭确认试点,不断将司改试点引向深入。(陈敏 邢芳琳 严献文 方茜)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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