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在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近日出庭支持公诉的毒品案件庭审中,由四川省检察院研发的四川省检察机关“出庭一体化平台”首次投入试用。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办案智能系统一部分的“出庭一体化平台”的成功运用,让四川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实现了执法办案活动全电子化和信息化。
记者同时了解到,2015年7月1日,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将在四川全省检察系统全面推广。该负责人介绍,这标志着公诉人出庭方式将有更大变革,将有效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管理,推动规范司法行为。
全面无纸化挑战传统庭审
当日,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公诉人员围绕着指控的犯罪事实,利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在资阳中院成功出庭公诉了谢某、樊某贩卖毒品一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投影仪为媒介将定罪和量刑的证据材料在大屏幕上展示,并有选择有重点地标注说明,用精炼的语言对出示的证据进行小结。整个公诉活动无纸化、科技化、规范化。“之前公诉人在开庭前需将纸质案件卷宗材料从法院取回,花费大量时间制作出庭预案,庭审时又要把卷宗材料带到法庭上,并在法庭上都是通过宣读方式向法庭展示证据。”资阳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唐斗告诉记者,使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后,公诉人在开庭前只需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制作的法律文书等材料下载到专用笔记本电脑上,根据需要对示证的原始证据内容再次进行编辑、增减、标注,即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庭审时,公诉人只用带这专用笔记本电脑出庭,展示电子卷宗的原始证据内容,改变了传统庭审中法官、辩护律师、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听”证据的局面,实现了“看”证据,将证据直观、完整地展示。
更公开透明合议庭和辩护人都认可
“以前对公诉人出庭司法行为的监管都是事后监督,不是同步进行。”四川省检察院案管办李斌副主任告诉记者,“出庭一体化平台”使用后,使侦查行为更加阳光,公诉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地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出示的证据原始、清晰,减少了辩护人的无理辩护、被告人当庭翻供现象。
当天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表示,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展示证据,使庭审如同直接翻阅卷宗,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而辩护人则认为“出庭一体化平台”展示证据的原始内容,客观、真实,避免了公诉人带主观性的随意归纳、概况证据,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透明的执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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