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调动各乡镇(办事处)创新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水平再上新台阶,从2012年起,陕西省榆林市综治办每年组织对全市12个各县(区)的222乡镇(办事处)进行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平安创建知晓率调查并进行排名排位。
开展乡镇(办事处)公众安全感调查的主要指标为社会的公众安全感,创建“平安榆林”知晓率和公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状况的评价;调查主体为全市12县区的183个乡镇(办事处)以及撤乡并镇前被合并的39个乡(办事处);在访问对象上,除了访问群众外,从2014年起增加对各乡镇(办事处)等调查主体本级产生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访问。调查最后的实际成功样本数要达到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全市常住人口数的千分之三比例,但在充分考虑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的前提下,随机抽样调查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等调查主体的实际成功样本数不低于40个,其中“两代表一委员”的访问数量占到实际成功样本数的10%左右。
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夯实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严格实行省市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责任查究意见》,《意见》规定,对在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中社会治安满意率第一年处于全市后15位的乡镇(办事处)予以“综治警示”,连续两年处于后进的予以“一票否决”,连续三年处于后进的,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今年,市综治委共对2014年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后进的16个乡镇予以“综治警示”。
在开展对全市乡镇(办事处)公众安全感调查的3年时间里,榆林市综治办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改进调查方式方法,科学合理设置调查指标,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公正、逐步提升、富有成效。在2014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榆林市社会治安满意率为91.95%,较去年上升1.81个百分点,在全省13个市(区)中同比增幅全省第一。在 2014年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中社会治安满意率较去年上升2.74个百分点,其中满意率达100%的乡镇(办事处)有82个,占36%;平安创建知晓率较去年上升20.32个百分点;4个县的“两代表一委员”满意率和知晓率分别达100%,最大限度赢得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提高了公众安全感调查水平。(高扬)
·陕西安康司法局多措并举绽放“文明之花”
·陕西公安“利剑行动”取得成效
·陕西司法厅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进程
·陕西检察院: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
·陕西检察院:以审判为中心 构建新公诉关系
·陕西公安视频接访系统启用
·陕西公安视频接访系统启用
·陕西榆林综治办:创优调查方式严格责任查究
·陕西榆林综治办创新市级平安乡镇申报方式
·陕西榆林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陕西咸阳中院召开涉诉信访案件梳理工作会议
·陕西高院再出举措提升案件审判效率